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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行路70号(新德胜泵站)1幢、3幢、4幢、6幢房屋及地上约17个车位1年租赁权

正文内容

国有项目房屋租赁项目再行路**号(新德胜泵站)*幢、*幢、*幢、*幢房屋及地上约**个车位*年租赁权 标的名称 再行路**号(新德胜泵站)*幢、*幢、*幢、*幢房屋及地上约**个车位*年租赁权 标的编号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出租底价 ****** 元/年 房屋所在地区 **省***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是联系人 宣小姐、陈小姐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香樟街*号泛海国际中心A座**楼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过**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杭交所”)(或***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如选择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方式实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产权交易所O*O交易指引》或《***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采用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时适用) *、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名称 ******再行路**号(新德胜泵站)*幢、*幢、*幢、*幢房屋及地上约**个车位坐落位置 ******(现***)再行路**号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用途 公共设施用地/非住宅不动产分类 其他用房 其它权利情况 无使用现状 出租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是 其他披露事项 *、租赁标的位于******(现***)再行路**号(新德胜泵站)*幢、*幢、*幢、*幢,房屋招租面积约***.**平方米。租赁房屋无单独不动产权证,为编号浙(****)***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的部分,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划拨/存量房,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非住宅。不动产权证书附记载明:再行路**号*幢***.**平方米,*幢***.**平方米,*幢***.**平方米,*幢***.**平方米,*幢***.**平方米,*幢**.**平方米。 *、租赁房屋面积系证载面积,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招租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租赁房屋质量、位置、招租面积及水、电容量等以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本次租赁权另有地上约**个车位,地上车位处于*幢南侧,部分未划线,车位的数量、质量及具体位置等以移交时现场实际为准。 *、目前该房屋由原承租人使用,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应按照杭交所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若其未按照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的,视为原承租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交易的同等条件的优先承租权。 *、本次租赁房屋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为***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现已更名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截止目前出租方尚未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租赁标的因紧邻另一处租赁场地(再行路**号部分场地)的西南方向,两处租赁场地共用一个出入口,故该场地的大门无法关闭,进出通道由双方共用,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阻止对方进出,出入口管理需另行协商。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元/年出租面积(㎡) ***.**租赁期 *年 起租日 以实际交付为准免租期 无租金支付条件 一年一付 ,先付后用租金调整方式 无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首年租金的**%计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及附件出租用途要求 可作办公经营使用,严禁经营娱乐、民宿、棋牌、公寓、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及其它的扰民行业,不得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等物品,不得使用瓶装燃气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及附件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附件;并在《房屋租赁合同》及附件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浙(****)***不动产权第*******号:权利性质为划拨/存量房产,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非住宅。租赁期间,因证载用途与租赁用途不一致而需要办理工商审批、消防审批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的,应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审批并承担审批手续所需相关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应充分了解上述情况,如因证载用途与租赁用途不一致无法办理工商审批、消防审批等行政审批类相关手续导致承租方确实无法使用的,承租方有权在合同签订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解除合同。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并由**水务城*服务有限公司(管理方)书面通知承租方后,三方另行签署房屋租赁解除合同予以解除。房屋租赁解除合同签署后,由出租方向承租方退还承租方已实际支付的全部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超过上述期限的,承租方自愿放弃以无法办理审批手续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申请及相关责任损失赔偿。 (*)承租方已明确知悉并接受租赁房屋的规划用途、产权情况、性质等限制条件,承租方承诺不因此提出索赔。承租方对其租赁用途所需的相关审批、备案、办证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要求均已清楚了解,对相应风险已知悉并自愿承担。 (*)出租方对于租赁业态的要求仅系按照整体经营目标设定,不构成出租方对于满足该业态的任何实质或预期承诺。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租赁房屋规划用途和租赁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视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及附件,收回该房屋,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由此而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予以赔偿。如承租方确需转租的,应书面向出租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租赁期间,如遇政府重大活动、政府要求、供水安全保障或其他因素,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政府或出租方安排。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予以赔偿。 (*)本次租赁房屋出租方如需收储开展土地前期报批等手续或期间因开发建设需要等原因,出租方需要提前收回租赁房屋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退场并在出租方要求的时间内将租赁房屋移交出租方,撤场移交时恢复房屋原貌(包括围墙、标高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 (*)已知悉: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内无独立水、电、燃气计量设备(分户水表、分户电表和分户燃气表)的,经丙方许可后,乙方可自行申报安装水、电、燃气分表并承担相应安装费用。乙方根据该独立表支付水、电、燃气费。若原租赁房屋内有分户水、电、燃气表计量设备的,乙方应当在交付时与丙方就水、电、燃气表的数量及读数进行确认。乙方应依照相关物业、相关机构和单位的付款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水、 电、燃气费等。 (**)已知悉:租赁标的因紧邻另一处租赁场地(再行路**号部分场地)的西南方向,两处租赁场地共用一个出入口,故该场地的大门无法关闭,进出通道由双方共用,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阻止对方进出,出入口管理需另行协商。 (**)已知悉: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与出租方及管理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附件,具体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文本及附件。 *、租赁房屋的交接: (*)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后,由出租方负责按约定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房屋。具体如下: ①原承租人获得交易标的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附件,并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即视作出租方已完成租赁房屋的交付。 ②原承租人未获得交易标的的,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人后,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若原承租人的清退时间或租赁房屋腾空时间难以确定而导致租赁房屋延迟交付的,不视为出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同意无条件等待出租方清退原承租人,直至交付止,同时不提出任何附加条件或要求修改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实际交付时,承租方和出租方补签移交确认书(若有),明确租期起始时间。租赁期以移交确认书上确定的交付日起算,即出租方未能在约定起租日前交付租赁房屋的,以实际交付之日起算租赁期限。 承租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自愿清退租赁场地的原承租人的,出租方可给予协助。在租赁场地的清退过程中,承租方提出的任何附加条件或要求修改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方不予支持。 *、本项目房屋交付及承租方与出租方的权利义务《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及附件文本相关内容为准。 *、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按照各年累计租金的*%计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踏勘安排 展示时间 信息披露期间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余小姐 联系电话 ******** 出租条件 交纳交易保证金 是交纳金额 ****** 元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处置方式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附件的或未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 (*)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房屋租赁合同》及附件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竞价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时至**时 延时规则 在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出价,竞价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的基础上***分钟,*分钟内的每次出价都会被触发延时(具体以标的详情页的倒计时为准) 加价幅度 ****元 交易须知 ***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在线报价交易须知 一、本《***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制定。 二、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知悉并遵守《***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的规定,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三、本项目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通过杭交所指定系统——杭交所旗下产金所网站(以下称“产金所”,www.chanjs.com),意向承租方应当在信息披露截止前,登录产金所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四、本项目报价通过阿里拍卖平台(www.taobao.com),意向承租方应当于在线报价活动开始前,登录阿里拍卖平台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五、杭交所网站(www.hzaee.com)、产金所和阿里拍卖平台上展示的标的名称、图片、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属于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保证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的担保。意向承租方应当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六、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七、报名程序: (一)在信息披露截止日**时前,进入产金所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完成报名登记: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章程或协议等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承诺函。 (二)在信息披露截止日**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银行*民中心支行;账号:*******************)为准,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时**入产金所的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三)承租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且按时完成交易保证金确认付款的意向承租方,即为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八、意向承租方未开立银行账户且无法通过阿里拍卖平台实名认证的,应当委托代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委托代理人进行报价,并应当在报价活动开始前向杭交所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杭交所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携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杭交所现场办理委托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当保证委托代理人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阿里拍卖平台进行报价,如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与报价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竞买人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阿里拍卖平台进行报价: (一)竞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竞买人的报价应当不低于阿里拍卖平台显示的当前价,并应当按照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加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二)在信息披露规定的竞价结束时间前*分内产生新的报价的,竞价结束时间会在新的报价时间的基础上***分钟;未产生新的报价的,竞价活动结束,当前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当前最高报价的出价人即为承租方。 (三)优先权人参与在线报价的,在竞价阶段可以行使优先权或直接出价。行使优先权的,优先权人以当前最高报价的相同价格出价。 (四)标的设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五)按第八条约定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条上述规定报价。 十、在线报价成交的,承租方应当通过产金所取得《成交通知书》。 十一、承租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与出租方签约。 十二、本项目交易资金通过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银行*民中心支行;账号:*******************)进行结算。 十三、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本项目经纪会员**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具。 十四、出租方有权在在线报价活动开始前撤回转让标的,并不受意向承租方追索。 十五、竞买人应当对其参与在线报价的注册帐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产金所、阿里拍卖平台的用户,在产金所、阿里拍卖平台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六、因竞买人下列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未及时关注杭交所发布的在线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二)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激活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的; (三)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四)在线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五)其他非杭交所原因造成报价不成功的。 十七、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杭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个小时的自由报价,且本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原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时间。 附件下载 房屋租赁合同(再行路****幢)****.*.*.docx附件-承诺函.docx 下载附件 报价网址:https://www.chanj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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