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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闽0582破20号福建省辅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暨一债会公告

正文内容

公 开 人:**省辅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省***人民法院公告 (****)闽****破**号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依据王雅婷的申请,裁定受理**省辅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裁定由本院审理。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受理后,依法指定***久益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省辅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本案由审判员寿华杰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吴式级、审判员蔡尚哲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叶少菁。 **省辅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年*月**日前向**省辅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省******刺桐路国际华城*号楼***室***久益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管理人工作人员:连海翔:***********;陈捷纯:***********;邮政编码:******)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你单位)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本院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本院第*审判法庭以现场会议形式召***省辅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其他事项由**省辅城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管理人另行通知。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省辅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省辅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省辅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省辅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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