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详情

(2023)浙0108破3号杭州赫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管理人公告

正文内容

公 开 人:**赫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省******人民法院 公 告 (****)浙 **** 破 * 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王佳慧的申请,于 **** 年 * 月 * 日裁定受理 债务人**赫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诚公司”)破 产清算一案,并于 **** 年 * 月 * 日指定**楷立律师事务所担任 赫诚公司管理人。 赫诚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 年 * 月 * 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 址:**省******五星路民生金融中心 B 座 * 楼,**楷 立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范越越,联系电话:***********,电子 邮箱:***********;工作时间:工作日 *:**-**:**】申报 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 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 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 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 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赫诚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在本院第五号法庭(或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等法院认可的线上平台)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参会步骤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 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 - * - 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 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 的指派函。 赫诚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 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 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赫诚公司的股东,如果在公告之日前注册资金没有实际缴纳 的,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实缴到位。 赫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 理人员,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前,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妥 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 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 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 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 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附件 法院公告.pdf 下载

该信息含有招标文件下载,因文件过大或文件格式问题,手机端不支持下载,移动会员不享有招标文件下载服务,如需下载请升级为网站会员或联系客服。网站会员可登录招标网官网下载。

官网网址:zhaobiao.cn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产权交易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