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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洛阳丹城无线电厂新建厂区建设项目拟征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正文内容

 比 价 须 知

 

国营洛阳丹城无线电厂拟以密封比价方式,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新建厂区建设项目拟征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有关情况如下:

一、 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国营洛阳丹城无线电厂新建厂区建设项目拟征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2地点及项目规模:国营洛阳丹城无线电厂新建厂区建设项目位于宜阳县赵保镇,处于丘陵地带占用林地150

3、项目要求:对工厂规划新建厂区建设项目进行拟征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审批,配合建设单位取得林地指标。

资质条件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包括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等相关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密封报价,应在报价密封处加盖公章。

2、报价结合项目规模,按照附件1报价单进行报价。综合考虑一次填报最终价格(该项目报价活动形成评价报告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工厂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二次报价。

3不统一组织建设项目的现场踏勘

4、报价单须盖单位公章,随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一起密封。寄(送)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518号(牡丹大道与苏秦街口西)国营洛阳丹城无线电厂资产能源处。

5、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报价截止时间:2024112日下午17:00时。

6报价其他要求

报价低于其他有效报价人平均报价40%以上,报价人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提供或者认为其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报价人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报价人平均报价40%以上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7、工期60日历日完成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审批(不响应工期为废标)

8、如出现报价相同,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下优先考虑工期周期短的单位。

四、付款方式:完成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审批,经委托方确认后,受委托方开具等额正规发票后10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委托方获得林地指标后,受委托方开具等额正规发票后10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崔彦博      

 话:0379-63321070  13693818888   15236286881

 真:0379-63937129

六、附件

1.报价单

2.授权委托书

 

国营洛阳丹城无线电厂

附件:新建厂区拟征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比价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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