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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舟镇景阳村白酒生产基地二期项目采购招标招选公告

正文内容

 镇舟镇景阳村白酒生产基地二期项目采购招标招选公告

一、招选条件

为加快景阳村集体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镇舟白酒产业,景阳村申请了2024年白酒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县政府在7月16日对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实施,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本次招标范围只涉及酿酒设备和消防设施的采购和安装,项目业主为筠连县镇舟镇景阳村村民委员会,资金来源为连县 2024 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具备招选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选。

二、项目概况与招选范围

2.1项目地点:筠连县镇舟镇景阳村、前进村;

2.2项目概况:项目投资240万元,主要内容包括酿酒、消防等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3招选范围:景阳村白酒生产基地二期项目酿酒区、灌装区及消防设施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具体见详细清单)

2.4招选限价:项目招选最高限价240万元。

2.5工程完成期:签订合同后40个工作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参加本次招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招选人提出的特殊条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选活动。

4.招选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03-2024年10月5日(9:00--17:00),到筠连县镇舟镇景阳村党群服务中心持以下资料领取招选文件(领取招选文件前请电话联系);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适用法定代表人参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适用授权委托人参加);

(3)公司的营业执照;

(4)注: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余资料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鲜章。

6.参选文件的递交

6.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选时间):2024年106日上午10点。

6.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开选地点): 筠连县镇舟镇景阳村党群服务中心。

6.3参选文件必须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大美筠连”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招选人:筠连县镇舟镇景阳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 李光先,联系电话:15883142328

 

镇舟镇景阳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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