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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2024年10月用甲醇采购

正文内容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202410月用甲醇采购询价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组织202410甲醇询价采购为保证生产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益,采用询价的方式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1.相关说明:

1.1 采购原材料名称:生产碳酸二甲酯产品用原料—甲醇。

1.2 到货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新河工业园-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1.3 采购量:2000吨(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1.4 质量要求:外观为无色透明液体。甲醇含量≥99.90%,杂质≤0.06%,水分≤0.10%,乙醇含量:10ppm-15ppm。其它的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工业用甲醇GB338-2011》。

1.5 供货要求:

供货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开始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询价方通知的实际需求日期为准;

1.6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询价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30天内银行承兑支付

包装规格:罐车运输,罐车需配备下卸鹤管接头(液相 DN100/气相 DN80);

运输方式:汽运到询价方工厂甲醇罐区。

2.报价须知:

2.1 报价方资格:参加报价的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2020年6月1日以前注册成立并具有3个以上的同类货物供货业绩,同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序号

证件名称

 

1

企业简

仅第一次参加报价的单位提供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

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若报价单位无道路运输资格,需提供合作运输车队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报价单位甲醇供货业绩合同

提供3-5份甲醇供货合同复印件(已有询价方甲醇供货业绩的报价单位,可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可隐藏合同价格)。

注:所有证照须在有效期限内;以上所有文件连同报价单在报价截止期限前按指定方式发送。

2.2 报价方应承担本次报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报价结果如何,询价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3 报价方应按照询价方要求进行报价,否则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2.4 报价方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2.5报价: 2024年10月24日9:30前做好报价准备,9:30-10:30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将盖章版报价单及要求的报价资料发送至gyb@qdjy.com邮箱中或将盖章版报价单及要求的报价资料密封后加盖公章按开标时间自带到开标地点或通过海湾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进行投报(需提前注册备案)。

海湾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登陆网址:(电脑的谷歌浏览器):https://srm.qdhw.com:9000/

报价单见后附表。

2.6 在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限前,询价方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询价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有报价意向的报价方,补充通知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若报价方的报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其报价将被询价方视为无效报价。

2.8 报价方若对询价文件有疑问,应于2024102316:00以书面形式向询价方提出,询价方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9 本询价书发出日期为20241021

3.报价单

3.1按照询价书附表填写报价单,不按本询价书要求提交报价的,询价方有权否决其报价。

3.2 报价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

4.开标

4.1 开标时间:20241024日10:30时。(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4.2 开标地点: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5.评标:

5.1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5.2 因中标方的原因中标方3日内不与询价方签定合同,视为不响应中标,询价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询价方有权追究其责任询价方有权另行选择中标方。

5.3 不作解释的原则。

6.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30天内银行承兑支付

开标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人:韩治轮

话:13953235808

箱:gyb@qdjy.com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202410月21日

附表:                              报价单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2024年10月份甲醇采购询价

第一部分 甲醇采购标准

项目

指标

品名

甲醇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甲醇

99.90%

色度,Hazen单位(-钴色号)

≤5

密度,ρ20/(g/cm3)

0.791~0.792

沸程a (0,101.3kPa)/

≤0.8

高锰酸钾实验/min

≥50

水混溶性实验

通过实验(1+3

水,w/%

≤0.10

酸(以HCOOH计),w/%

或碱(以NH3计),w/%

≤0.0015

≤0.0002

羟基化合物(HCHO) ,w/%

≤0.002

蒸发残渣,w/%

≤0.001

硫酸洗涤实验,Hazen单位(-钴色号)

≤50

乙醇,w/%

0.0010-0.0015

杂质%

≤0.06

注:当乙醇含量>15ppm时,乙醇含量每升高1ppm,合同单价降10元/吨,>50ppm时拒收。其它的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工业用甲醇GB338-2011》(超标拒收)。

a包括64.6℃±0.1

第二部分 报价

收货单位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收货地址

青岛平度新河化工基地海湾路8-1号

13%增值税到厂价 (元/吨)

 

可供数量(吨)(报价方可供数量不得低于500吨)

 

开始供货日期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日内开始供货

日供货量

           /

供货截止日期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日内供完货

运输单位名称

 

付款方式

货到票到30日内银行承兑支付

报价有效期

2024 10  28 24:00前有效

所供货物制造商

 

报价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单位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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