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直读抄表设备(抄表机器人)锂锰电池项目-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及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公示
正文内容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摄像直读抄表设备(抄表机器人)锂锰电池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响应供应商 资格审查结果 资审不通过 具体原因 * **睿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 * ****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 / * **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 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采购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采购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采购人):***穗水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部门(监督部门):***穗水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穗水商贸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公示 摄像直读抄表设备(抄表机器人)锂锰电池项目[项目编号:M****************]的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评审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现将成交候选供应商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单位名称 **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睿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总报价(元) ******.** ******.** ******.**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采购人):***穗水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部门(监督部门):***穗水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穗水商贸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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