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中心电视大厦二楼节目采编用房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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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中心电视大厦二楼节目采编用房改造工程,于****年*月**日在************会议室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象新闻中心电视大厦二楼节目采编用房改造工程。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郑花路**号**广播电视台电视大厦*楼,建筑面积约****㎡。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个标段。 *.招标范围:大象新闻中心电视大厦二楼节目采编用房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工期要求: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日历天。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金顺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工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日历天;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项目经理:方良起。 第二中标候选人:擎川(**)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工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日历天;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项目经理:吴春晖。 第三中标候选人:**国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工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日历天;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项目经理:叶身波。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广电大象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郑花路**号**广播电视台 联 系 人:王忆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号中华大厦**层 联 系 人:刘冲、刘远勇 电 话:****-******** /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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