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六安市裕安区2024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水质检测中心运营服务

正文内容

**********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水质检测中心运营服务成交结果 公告 一、项目编号:ZDHJ-****-**** 二、项目名称:**********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水质检测中心运营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省公信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高新工业集中区德正堂行政楼*-*楼 成交金额:伍拾捌万陆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水质检测中心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主要服务内容为每月对********家水厂的出厂水(每月**份)、末梢水(每月**份)检测**项和水源水(每月**份)检测**项,**个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开展检测,每份样要求检测末梢水**项。 服务要求:每月*—*号进行水样采集遇节假日时间另行商榷,**号之前上报检测结果报告,如有特殊需要,供应商需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应急检测相关的服务响应。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各项服务内容,满足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乐娟、吴孝俊、张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龙**路***政府后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五里墩大桥旁海事局附属楼*F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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