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结果公示
正文内容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QC-******FJ-********* 一、招标概况 ***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于****年**月**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在*****大开标室开标,并于****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人民法院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序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翰成建工(**)有限公司 **明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兴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蕲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堤防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元) *******.** *******.** *******.** *******.** *******.** 质量(如有) 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张胜兵 杨凯 张凯 李行 王文超 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 鄂************ 鄂************ 鄂************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人民法院 地址:***漕河镇漕河一路**号 联系人:顾先生 电话(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漕河镇四路***号 联系人:程工 电话(传真):*********** *.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齐昌大道**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相关推荐
-
中国电建核电公司广东廉江核电项目部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不锈钢钢材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广东省 2024-10-15 中标公告 -
湛江海关第二技术业务用房1~4楼基础配套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湛江市 2024-10-15 中标公告 -
观山湖区2024年教育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监理评审公示
贵阳市 2024-10-15 中标公告 -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国际公司玻利维亚项目群(水电站、供水及穆通钢厂项目)2024年10月份海运集装箱询价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 2024-10-15 中标公告 -
郝庄家园南小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公告
北京市 2024-10-15 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