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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芦岭镇卫生院新院院牌及发光字制作、彩色大屏安装等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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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芦岭镇卫生院新院院牌及发光字制作、彩色大屏安装等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HCG-******* 二、项目名称:埇桥区芦岭镇卫生院新院院牌及发光字制作、彩色大屏安装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金棱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路以东、陇海铁路以北风尚米兰小区商业办公楼 *-*-***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贰万肆仟陆佰(******.**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埇桥区芦岭镇卫生院新院院牌及发光字制作、彩色大屏安装等项目 施工范围:***埇桥区芦岭镇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贺 执业证书信息: 苏************ 五、评审专家名单:严亮(组长)、张旭、杨元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元。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泰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区政府对面八一路西侧****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埇桥区芦岭镇卫生院 地 址: ***埇桥区芦岭镇 联系方式:韩院长***********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区政府对面八一路西侧****室 联系方式:王 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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