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砀山县李庄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李庄镇****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CG******* 二、项目名称:***李庄镇****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砀城镇帝景公馆*栋***、***、 ***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李庄镇****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施工范围:***李庄镇****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亚文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政公用工程、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孟红震(组长)、王秀丽、王言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代理费*.**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柏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银河三路磬云路**(磬云家园)安置区 **#楼****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李庄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李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李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刘书记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柏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省***银河三路与磬云路**(磬云家园)安置区**#楼****室 联系方式:高工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成交供应商情况 *.成交结果公告 附件 成交结果公告.pdf成交供应商情况.pdf中小型企业声明函.pdf采购文件(*).pdf

该信息含有招标文件下载,因文件过大或文件格式问题,手机端不支持下载,移动会员不享有招标文件下载服务,如需下载请升级为网站会员或联系客服。网站会员可登录招标网官网下载。

官网网址:zhaobiao.cn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中标公告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