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2023年淮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琴房改造中标结果

正文内容

****年******音乐学院琴房改造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FAZ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音乐学院琴房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R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变更为:**正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详细内容如下: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正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九点阳光小区六幢*单元***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万元整(大写)(¥******.**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年******音乐学院琴房改造 施工范围 主要包括:拆除房间门,安装带观察口防盗门;拆除铝合金窗,安装断桥隔热窗;教师琴房(单墙)、录音棚做隔音板:房间及过道做吸音吊顶、LED 灯安装、录音棚及排练室改造、卫生间改造、破损地砖更换、室外台阶修复屋面铺设防水卷材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日历 项目经理 王克冬 执业证书信息 建[造]************** *.评审专家名单 史侠、董海英、孙建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收费上限每包不超过贰万元,工程类项目收费上限每包不超过肆万元。由成交人支付。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大道***号**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路 *** 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大道***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梁工 电话:***********、*********** 五、附件 *.主要承诺 主要承诺.docx ****年******音乐学院琴房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FAZN***** 二、项目名称:****年******音乐学院琴房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雨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路***号中正国际广场*幢办**** 中标(成交)金额:捌拾万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年******音乐学院琴房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    拆除房间门,安装带观察口防盗门;拆除铝合金窗,安装断桥隔热窗;教师琴房(单墙)、录音棚做隔音板;房间及过道做吸音吊顶、LED 灯安装、录音棚及排练室改造、卫生间改造、破损地砖更换、室外台阶修复屋面铺设防水卷材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日历 项目经理 宣善生 执业证书信息 皖************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史侠,董海英,孙建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收费上限每包不超过贰万元,工程类项目收费上限每包不超过肆万元。由成交人支付。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大道***号**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大道***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伟伟 电话:*********** 主要承诺.doc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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