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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奇台)民用机场工程特种车设备采购(十标段:应急搬移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正文内容

**准东(**)民用机场工程特种车设备采购(十标段:应急搬移设备) (E*******************)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 本**准东(**)民用机场工程特种车设备采购(十标段:应急搬移设备)(招标项目编号:E*******************)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准东(**)民用机场工程特种车设备采购(十标段:应急搬移设备)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标段名称:**准东(**)民用机场工程特种车设备采购(十标段:应急搬移设备)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 **天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元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航大联合航空设备有限公司 *******元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永高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元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天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米梓璇 职称证*********** * 航大联合航空设备有限公司 齐天培 身份证****************** * **永高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徐晓辉 身份证*****************X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 **天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航大联合航空设备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永高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金穗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闫勃、董伯斌 联系电话: *********** 投诉受理部门: **管理局 地址: ****迎宾路 **** 号 电话: ****-*******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管理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穗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团结南路****号 地 址:***唐延路*号唐延国际中心AB 区*楼 联 系 人:闫勃、董伯斌 联 系 人:丁**、周莹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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