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砀山县赵屯镇吕集村文明菜市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赵屯镇吕集村文明菜*场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CG******* 二、项目名称:***赵屯镇吕集村文明菜*场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隆旭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经济开发区汽博城**栋***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赵屯镇吕集村文明菜*场项目 施工范围:依照《宿民生办〔****〕*号》“文明菜*行动****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一处农贸*场,规范农贸*场管理,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完善通风设施、健全排水系统、路面硬化、围墙**等。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日内完工 项目经理:宋超 执业证书信息: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付东(组长)、张旭、戚卫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菏泽*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赵屯镇人民政府 地 址:***赵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崔镇长:***********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菏泽*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工 电   话:*********** ****年*月*日 十、附件 *.磋商文件 *.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情况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磋商文件.pdf成交结果公告.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成交供应商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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