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固镇县新马桥镇2023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及维修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BB****GZCGC****-重* 二、项目名称:***新马桥镇****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及维修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普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高新区柏堰科技园石楠路**号金亚太厂房南侧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太阳能路灯 品牌:普烁 规格型号:杆高*m、**A外置锂电池**V、***瓦太阳能板、**瓦LED灯珠及光感等 数量:**盏 单价:****元/盏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树惠(组长)、徐峰、崔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马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省******新马桥镇街道北段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胜利西路*号中良大厦**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镇长(采购人)、易彤(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报价记录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 附件信息: BB****GZCGC****-重*成交结果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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