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萧县人民法院互联网庭审法庭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人民法院互联网庭审法庭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 二、项目名称:**人民法院互联网庭审法庭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业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高新区***路***号皖通高速高科技产业园三期*#楼*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互联网庭管理系统 品牌(如有):华夏电通 规格型号:CHNSYS-ETMS V*.* 数量:*套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桑胜波(组长)、魏广前、李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按照代理合同执行,采购代理费用:****元,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凤北佳苑*号楼,联系人:赵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法院 地 址:**龙河街道张江路***号 联系方式:郜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址:**凤北佳苑 联系方式:赵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郜主任、赵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成交供应商材料 *.成交结果公告 附件 成交供应商材料.pdf 成交结果公告.pdf 采购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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