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工程认申请阶段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正文内容
**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工程认申请阶段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项目编号 AQSD****-***(YZ) 项目名称**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工程认证申请阶段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单位**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招标人名称**师范大学 招标方式自行招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单位名称**爱学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合同履约期限**日历天 第二中标 候选人单位名称**云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履约期限**日历天 第三中标 候选人单位名称**数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供货期限**日历天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圆圆 联系电话:****-******* 评审专家 名单吴海峰、吕晓青、江华、吴福龙、陈玉琢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昝健根 联系方式:****-*******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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