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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卫健委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年区卫健委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F-*******N-* 二、项目名称:****年区卫健委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哈工标致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号智能科技园*号厂房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数字化透视摄影X射线系统 品牌:**蓝影 型号:****H* 数量:*台 单价:******.**元/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会林、张世琼、丁乃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路上**光城*号楼*楼,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省*****路**卫生七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路上**光城*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工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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