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长江芜湖段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AHZP-****-**** 二、项目名称:长江**段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实践”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供应商地址:******科创大道*号A*栋*层;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长江**段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实践”项目; 服务范围:长江**段全部一、二级支流(除青弋江、漳河、西河);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个月内;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晓梅、夏士海、刘亚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中标供应商业绩:*)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与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响应方案项目;*) ***淠河总干渠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响应方案;*)滁河(***段)、*****河流域 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响应“**实践”项目;*)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应急预案修订及大寨河 “**实践”实施项目;*)***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西河流域 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实践”实施方案及应急演练工作项目。 *、其他说明: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苏宁环球写字楼B栋*楼***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湾沚区世纪华庭物业办公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继宇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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