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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正文内容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协调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和信访等工作;负责局重大活动安排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使用;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协提案;指导城*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工作。(负责人:李纪军,电话:********) (二)政策法规处(监察处)。宣传贯彻国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策;协调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和报批;承担行政处罚的审核工作;承办并指导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稽查工作。(负责人:蒋艳春,电话:********) (三)财务审计处。负责起草本系统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预算管理办法;编制机关年度预算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财务决算;归口负责征收和管理*区城*建设规费、人防建设经费等行业非税收入;负责机关各项资金管理使用和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监督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局主管社会团体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审计和外经工作。(负责人:刘湘蓉,电话:********) (四)住房保障与住房改革处。组织编制全*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保障政策,推进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并指导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运营管理制度;承担全*保障性住房建设指导和监督工作;**相关部门安排、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修订全*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区公有住房提租、公有住房出售审核工作,检查监督住房基金归集、管理和使用;负责*区直管公房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公房解危,组织督促*区直管公房、自管公房解危工作;指导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人:仇武双,电话:********) (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负责编制全*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住宅建设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区住宅小区规划,参与拟订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和审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负责*区开发项目建设过程的跟踪管理;参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区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住宅产业化推广应用。(负责人:孙一挥,电话:********) (六)房地产*场监管处。负责房地产*场管理,建立房地产*场监测体系,发布房地产*场统计分析信息,指导房地产*场调控工作;负责*区商品房销售管理和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管理,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指导规范房地产*场行为;监督管理房产测绘工作,审核施测单位测绘成果,组织复核有争议的房产测绘报告;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负责人:张福明,电话:********) (七)物业管理处。负责全*物业服务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管理活动;**有关部门制定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项目、标准;指导归集*区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并监督使用;监督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编制*区老小区整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落实老小区整治后的长效管理。(负责人:聂春扬,电话:********) (八)房屋征收管理处。负责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开发区(园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对各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提供的工作资料进行审核;负责从事房屋征收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屋征收服务机构信用管理,定期公布具备资格条件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房屋征收服务机构备案名录。(负责人:卞明,电话:********) (九)城*建设处。拟订城**政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城*道路挖掘和照明设施有偿使用管理;负责城*环境综合整治和街景美化、亮化工作;牵头承办人居环境奖组织推荐工作。(负责人:胡如珺,电话:********) (十)公用事业管理处。组织编制公用事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城*燃气、供热、地下管线等公用事业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相关部门下达公共供水用水计划;负责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项目的监督管理;推进海绵城*建设、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夏长明,电话:********) (十一)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处(督查处)。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区住房和城乡年度建设项目和资金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级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日常指导和监管;组织局属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计划申报和监督管理;参与住房和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指标督查和考核评价工作;对局承担的*重点工程、实事项目进行督查、动态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全*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负责人:陈修华,电话:********) (十二)**保护管理处。负责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保护名录的信息采集、论证、报批和公布工作;参与拟订**保护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历史建筑调查、论证和修缮方案的论证、审批工作;指导全*古宅民居保护利用工作,负责*区传统民居修缮、整治和管理;参与大**文化带建设项目方案编制、报批工作;承办**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人:高永青,电话:********) (十三)村镇建设处。拟订全*村镇建设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全*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管理与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筑设计与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特色田园乡村、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指导全*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负责人:秦锦俊,电话:********) (十四)绿色建筑与科研设计处(总工程师室)。拟订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重大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建筑节能及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指导规范建筑材料*场,依法监督检查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指导城*设计、建筑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指导开展城*有机更新、城*双修工作;监督管理施工图设计(含消防设计)审查和抗震设防审查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组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各地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负责外来设计单位备案管理。(负责人:李健,电话:********) (十五)建筑业发展处。拟订全*建筑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行业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指导、协调建筑业改革和建筑业对外*场开拓;承担建筑业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的协调工作;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承担建筑业行业统计和年度发展报告等工作。 (十六)建筑*场监管处。拟订全*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策措施;拟订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安全生产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管理,参与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负责进出*建筑施工企业的备案管理;负责国家级、省级工法的审核推荐;负责注册建造师管理;负责*区建筑工程施工及中介服务合同备案管理;承担涉外建设项目审查工作。(负责人:王健,电话:********) (十七)工程建设管理处。拟订建筑工程质量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优质工程的审核推荐,组织评审*级优质工程;参与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工程建设监理、质量检测管理工作;负责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和外来企业的备案管理;负责建筑*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维护工作;指导城*地铁、轨道交通建设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陈立军,电话:********) (十八)公园建设与管理处。负责制定公园建设管理的政策制度,指导城*公园体系规划建设;负责公园行政管理,指导监督公园建设和管护工作,按权限申报公园等级;负责公园门票价格调整申报、票务管理和经营管理;负责开放式公园年度计划制定、技术方案审查和考核工作。(负责人:曾丽菡,电话:********) (十九)园林园艺处(古典园林建筑处)。拟订全*城*园林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古典园林建筑的保护利用;指导古典园林保护修复、传统园林营造技艺传承等工作;指导“园林城*”“生态园林城*”建设;承担园艺展览和交流工作。(负责人:杨震,电话:********) (二十)城*绿化管理处。编制城*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规划区内绿地系统构建、生物多样性工作;负责临时占用城*绿地、修剪砍伐城*树木、改变绿化用地性质管理;制定绿化养护质量等级标准,负责绿化养护*场监管;负责全*古树名木调查、评价、登记并制定保护措施;指导*(*、区)城*绿化工作。(负责人:赵大胜,电话:********) (二十一)地震监测预报处(震害防御处)。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地震监测系统和地震监测信息平台建设,提出地震预测意见,负责震情会商和震情速报;负责全*地震监测台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管理,**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负责全*地震灾害防御管理工作,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管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和灾后重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朱金坤,电话:********) (二十二)行政办事服务处。负责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承办直接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初审,以及审批结果的发放工作;负责牵头上报省住建厅的企业资质类行政权力事项的审核工作。(负责人:周翔,电话:********) (二十三)安全监管处。负责本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照明、道**梁、隧道等*政公用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全*房屋安全、住宅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负责城*园林绿化、民防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推广等。(负责人:梁霞,电话:********) (二十四)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处。负责制定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方面规章制度;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指导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等管理工作;指导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指导和监督消防工程建设中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参与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工程建设消防设施检测相关工作。(负责人:陆健,电话::********) (二十五)组织宣传处。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新闻宣传、舆情引导工作;组织协调行业人才培养和职业教育工作;负责系统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组织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扎口管理各类评先评优;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负责人:周明,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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