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宿州市埇桥区西二铺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埇桥区西二铺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X-******* 二、项目名称:***埇桥区西二铺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康净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路西侧国际新天地A*#楼****室 成交金额:***万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物类 项目名称:***埇桥区西二铺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埇桥区西二铺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 年,食堂托管采取 *+*+* 的形式,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度托管期满经采购人认可,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需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豪国际博览城,联系方式:***********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埇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埇桥区西二铺镇中心学校 地 址:***埇桥区西二铺镇中心学校 联系方式:高校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豪国际博览城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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