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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杭装饰厂区基础设施新建工程项目

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原北杭装饰厂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WH**GC****SZ****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标段名称 原北杭装饰厂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WH**GC****SZ****** 招标人 名称 ***弋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 ***弋江区长**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章工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强勘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省**********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建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省汇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胡轩生 证书编号:皖************ 证书名称:*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宏达*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刘峰 证书编号:皖************ 证书名称:*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裘杰 证书编号:皖************ 证书名称:*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万华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工日单价低于相关规定,否决投标。 **繁建建设有限公司:综合工日单价低于相关规定,否决投标。 **山达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工日单价低于相关规定,否决投标。 **卓超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工日单价低于相关规定,否决投标。 **旭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工日单价低于相关规定,否决投标。 **省海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工日单价低于相关规定,否决投标。 **开发区诚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工日单价低于相关规定,否决投标。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抽取的系数:a值:**;b值:**;K值:*.*;C值:-* *、样本值单位:**华元建设有限公司、**恒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丽芳园园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丰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歌建设有限公司、**伟松建设有限公司、***光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卓胜建设有限公司、***国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圣耀建设有限公司、**新达园林绿化集团有限公司、中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鼎旭建设有限公司、**晨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虎邦建设有限公司、**精帅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湾北建设有限公司、**湾池建设有限公司、**伟捷建设有限公司、**涛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汇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星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环港建设有限公司、**久一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洲建设有限公司、**海发建设有限公司 *、基准价:*******.**元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公共**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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