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烈山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CG-F*****-SHDL 二、项目名称:*******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育才职业培训学校 供应商地址:******宋疃镇马桥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项目 服务范围:***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提供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响应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署后***天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名单:姚怀东(组长)、谢民、张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和发改办价格[****]***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执行,共计****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线上提出质疑网址: http://**.***.***.***:****/HBTPbidder_hb/login*.aspx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科创大厦**楼;*********** *.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瑞景凯旋城*栋***室;联系人:李龙;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电话****-*******。线上提出投诉网址:http://**.***.***.***:****/HBTPbidder_hb/login*.aspx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址:******科创大厦**楼 联系方式:张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瑞景凯旋城*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龙 电话:*********** 十、附件 *.报价表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商务响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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