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泗县人民法院配套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 **:**:** **B***********E***BDD*B*EC*AD**F*C*BD*D**F*F*CA**********F*ED*** ******** **人民法院配套工程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 二、项目名称:**人民法院配套工程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开发区管委会金地国际花园*- ***、***铺 成交金额: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人民法院配套工程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人民法院配套工程,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安检室、门卫室、法庭、囚车停靠区立、二层连廊、三层连廊装饰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浩然 执业证书信息: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晓侠(组长)、杨国翠、林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法院 地 址:**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盛世豪庭小区南门东侧**米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成交结果公告.pdf招标文件定稿.pdf**东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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