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六安市“重畅决”县区自办平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CGZX-F****-*** 二、项目名称:***“重畅决”*区自办平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高新区长**路***号拓基城*广场金座B幢*层 成交金额:叁佰玖拾肆万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重畅决”*区自办平台 服务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提供 PC 端手工录入和*“重畅决”群众诉求办理服务平台移动端应用,增加“民声呼应”模块,包括收集录入诉求清单等方式,以及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服务要求:*、要求体现技术创新、业务改革和服务创新,建设一个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的平台;*、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优化技术、资金、人员等要素配置,制定整体推进计划,提供一体化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工作日完成开发部署,提供五年运维服务 服务标准: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科、何宏儒、高星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农业科技大厦,电话:****-*******,联系人:王蕊)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委督查考核办公室、***数据**管理局 地 址:***行政中心 * 号楼、***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农业科技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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