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安徽徽银盈科地块土方平整项目(一期)中标结果公示

正文内容

**徽银盈科地块土方平整项目(一期)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JFB******* 二、项目名称:**徽银盈科地块土方平整项目(一期)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兴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叶集区兴叶广场B座*楼 成交金额:伍拾玖万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徽银盈科地块土方平整项目(一期) 施工范围:主要工程内容包含**徽银盈科地块土方平整项目(一期)土方开挖,外运,填方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程宽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军、叶凡晶、李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招标集团大厦**楼法务审计部,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叶集区双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叶集区香樟大道与中至信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大道***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李先生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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