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裕安区中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正文内容

***中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FZ-******** 二、项目名称:***中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美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三十铺镇**大厦**楼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贰拾万零伍仟壹佰肆拾陆元捌角贰分/年(¥*******.**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中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院区保洁、(*)保安、消防安监中心、(*)中央运送、(*)电梯引导、(*)机电工程运维、(*)绿化。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一年),采购人根据对成交供应商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合同终止: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院方提出书面申请,经院方书面同意且下一家保洁公司入驻后方可终止合同并撤离。因中标方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院方可有权终止协议,中标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住房公积金中心*楼***室,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响洪甸路***号卫生大楼*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住房公积金中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年*月**日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中标公告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