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到村产业项目第三方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年财政衔接资金到村产业项目第三方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年财政衔接资金到村产业项目第三方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KJT-******* 二、项目名称:*******年财政衔接资金到村产业项目第三方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和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高新区天达路**号华亿科学园B*#***-** 成交金额:大写金额:贰拾陆万伍仟贰佰元整; 小写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 称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备注 * *级验收 * **** ***** * 项目控制价审核 * ***** ***** * 项目监管 * ***** ****** 合计 …… ****** 五、公告时间、期限 *、公告时间:****年**月**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业农村局 地 址:中国**省******沱河路与保险巷交叉口东**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鹰山路李楼技校家属院*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附件: 成交结果公告(*******年财政衔接资金到村产业项目第三方服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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