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施窑国际艺术村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施窑国际艺术村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施窑国际艺术村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JY************* 二、项目名称:**施窑国际艺术村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施窑国际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琴溪镇马头村油榨组**号 成交金额:******.**元(设备采购费:******.**元;开办费:******.**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总价包干。 *.金额:*****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大马头康养旅游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琴溪镇马头村石岭组、**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恒升科技大厦,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乡村**发展有限公司(地址:****镇**农村商业银行**层)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马头康养旅游有限公司 地址:**琴溪镇马头村石岭组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恒升科技大厦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梅工、耿工 电话:****-*******、***********、*********** **大马头康养旅游有限公司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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