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办公电子设备维修、维护项目(第二次)询价结果公示
正文内容
****-****年办公电子设备维修、维护项目(第二次)询价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年办公电子设备维修、维护项目(第二次) 采购人 **轨道**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电话 ***-******** 开标地点 **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本项目开标室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公示期 ****.**.**-****.**.** 响应最高限价 折扣率***% 成交候选人及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响应报价 经评审的响应报价 综合评估得分 第一名 **斯慕生科技有限公司 折扣率**% 折扣率**% / 第二名 **青林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折扣率**% 折扣率**% / 第三名 / / / / 其他响应人(除成交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响应人名称 否决询价/磋商申请条款(询价/磋商申请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询价/磋商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盛元达科技有限公司 不符合询价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项要求 **中盛精瑞科技有限公司 不符合询价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项要求 **南宏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不符合询价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项规定 **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不符合询价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项规定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无 监督部门名称 **轨道**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审计部 联系电话:***-********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价活动。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询价人/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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