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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液压楼外立面改造工程(QSZB-Z(G)-A23298(CS))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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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 **** **校区液压楼外立面改造工程 磋商文件 采 购 人:**** 项目名称:******校区液压楼外立面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QSZB-Z(G)-A*****(CS) 采购代理机构:**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采购邀请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校区液压楼外立面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微信(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现场(******玉古路***号中田大厦**楼H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ZB-Z(G)-A*****(CS) *.项目名称:******校区液压楼外立面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合同履约期限:工期**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一 ******校区液压楼外立面改造工程 * 项 ******校区液压楼外立面除旧翻新改造,包括涂料、空调外机格栅、管线整治,建筑垃圾清理外运等。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工程,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施工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 *.*安全许可条件: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 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出具“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建造师注册章; *.*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下午:**:**-**:**。 *.地点:**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玉古路***号中田大厦**楼H室) *.方式:微信(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仅支持手机操作)或现场获取。 获取文件联系人:於路莹;联系方式:****-******** *.售价:***元整,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户名):**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 财务联系方式:****-******** 开票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提供:项目名称或编号、开票资料、收件信息并注明专普票。 *.供应商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间) *.地点:******玉古路***号中田大厦**楼求是*号招标会议室 备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时间) *.地点:******玉古路***号中田大厦**楼求是*号招标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统一踏勘现场时间、地点:地点:****年**月*日上午**:**前在******校液压楼门口集合,踏勘联系人:俞老师 ***********。特别注意:请务必在****年**月*日下午**:**前将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项目经理及随同人员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车辆信息等信息编辑信息发送至符老师微信***********(手机同号)联系预约踏勘时间,逾期预约无效,并按约定时间准时到场,未预约或未按预约时间自行前往的,谢绝进入。拟派项目经理需携带身份证准时到场踏勘。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塘路***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古路***号中田大厦**楼 项目联系人:陈宵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胡沁梦 质疑联系方式:****-******** 质疑邮箱:***********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序号 政策名称 内容 *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不适用 *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 * 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文件” * 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 不适用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 本项目属性为:工程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 *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 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履约担保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形式: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担保额度:合同总价的**%,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协议签订前*天内,应按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履约担保的**%作为质量担保,**%作为工期进度担保,剩余**%作为文明施工担保; *.如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合同中止,履约担保不返还; *.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响应承诺和合同要求履约,采购人将有权扣除相应甚至全部履约担保。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按工程合同价**%支付预付款;当完成总工程量的**%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签约合同总价的**%;工程竣工正式验收合格,完整结算资料送达采购人接收后付至合同总价的**%;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计结算价**%,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日内支付。履约担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无息退还;联系单的费用在审计后,按照审计价与结算款一并支付。参见浙大发总务〔****〕*号文件的规定办理。成交供应商须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 工期要求 **日历天内,保质保量如期完工。 保修期 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年,其他工程为*年,如国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响应时间 *.接到采购人修理通知后,需至现场查看的应在*小时内至现场,并于*小时内给出修理方案;无需现场查看,应在*小时内回复修理方案。 *.在保修期间,凡是因质量原因引起的各类维修或者物品更换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人工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技术要求: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校区液压楼外立面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浙大路**号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校区液压楼外立面除旧翻新改造,包括涂料、空调外机格栅、管线整治,建筑垃圾清理外运等。 *.技术标准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国及省、*、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有最新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执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有关环保标准。 其他现行的相关国家、地方和行业质量标准、规范标准、规范。 *.工程质量要求 *.*本工程完工后质量必须保质保量保进度,项目前期及竣工涉及的所有报批报建及消防验收; *.*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招标说明、工程技术要求及行业规范进行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在检验合格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隐蔽工程必须经采购人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检验供应商的施工质量、进度。供应商应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加强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认真地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 *.材料质量要求 *.*材料选择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各供应商必须根据涉及施工图的要求及意图按中高档的用材标准进行选材并报价,所有设备材料要求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 (*)所有材料必须在原厂生产加工,不允许采用下属、联营、协作、控股厂家产品响应和实际使用。 (*)主要材料品牌要求详见“主要材料品牌一览表”,如下: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 推荐品牌(参照或相当于) * 水泥 海螺、南方、华润、红狮、华新 * 钢材 宝钢、沙钢、马钢、杭钢、太钢 * 玻璃 耀皮、台玻长江、南玻、浙玻 * 铝合金型材 凤铝、坚美、兴发、栋梁、怡发 * 门、窗、家具五金配件 雅洁、汇泰龙、坚朗、顶固 * PVC管、PPR管等塑料管 伟星、中财、公元、联塑 * 防水涂料、防水卷材 **雨虹、科顺、卓宝科技 注: (*)上述注明品牌的质量等级均要求为“中高档系列或以上”,不得采用经济型或低档产品。 (*)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按上述注明品牌范围内的品牌进行报价,并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其所选品牌。 (*)在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可能对供应商所报品牌进行调整,但调整范围仅限于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可选品牌的其中之一,对此供应商应对上表所暂定的全部品牌进行价格调查,各品牌的价格差异风险由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综合考虑。成交后无论品牌是否调整,对价格一律不予调整。 (*)本项目所用材料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和施工图纸要求采购,采购前应先提交其样品(质量等级、规格、颜色等)经监理工程师、设计师、发包人代表等确认许可后方可采购。 (*)本项目所有的装修用板材的环保等级要求为国家标准的E*级,乳胶漆等其他装修用材料的环保等级必须符合可以直接在室内使用的国家标准要求。 *.*材料的质量保证 (*)在免费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采购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 (*)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 *.工程管理的要求 *.*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成交供应商一律不得转包,成交供应商如擅自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承包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已确认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代表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产品保护。因失窃或失火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凡由此而损及采购人利益时,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索赔。 *.*在响应文件中确定的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调换和撤离,并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直至技术负责人,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如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位,视作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一)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校区液压楼外立面改造工程的磋商、评审、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三) 竞争性磋商委托 ▲*.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年**月(含)以后任意一月); ▲*.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 ▲*.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或护照原件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到达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参与磋商。 (四)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仲裁委员会对成交供应商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差额累进): 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费率,%) ***以下 *.* ***-*** *.** (五) 磋商保证金(元) 无。 (六) 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八) 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时间;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九) 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施工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 *.*安全许可条件: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 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出具“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建造师注册章; *.*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十) 响应文件份数 供应商应按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分别编制合并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活页装订(卡条、抽杆夹、订书机、散装)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须提供含响应文件电子版及响应清单报价所有组价内容(excel和软件格式)的电子光盘或U盘。 (十一) 磋商报价 *.报价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本次磋商采用人民币报价; *.最后磋商报价是签约合同价,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 ▲*.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十二) 响应有效期 ▲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在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响应有效期。 (十三)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详见“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十四) 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采购网 (http://www.zupc.zju.edu.cn/cms/epage=cms.index) (十五)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 (十六) 建设地点 ******校区 (十七) 建设规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八)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十九)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十)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 一、总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校区液压楼外立面改造工程的磋商、评审、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采购人”系指****;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四)竞争性磋商委托 ▲*.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年**月(含)以后任意一月); ▲*.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 ▲*.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或护照原件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到达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参与磋商。 (五)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仲裁委员会对成交供应商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差额累进): 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费率,%) ***以下 *.* ***-*** *.** *.磋商保证金(元):无 (六)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八)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至*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捏造事实; (*)提供虚假材料;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支持绿色发展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磋商文件和合同。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除财库《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企业类型以外的供应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二、磋商文件 (一) 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采购邀请 *.采购需求 *.供应商须知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响应文件格式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 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 (三) 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供应商已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 *.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文件为准。 *.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组成(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份数、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供应商应按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分别编制合并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活页装订(卡条、抽杆夹、订书机、散装)的响应文件无效,活页装订(卡条、抽杆夹、订书机、散装)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须提供含响应文件电子版及响应清单报价所有组价内容(excel和软件格式)的电子光盘或U盘。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包装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磋商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响应文件开启时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签署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四)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有中文汉语说明的除外)。 (五)磋商响应报价 *.报价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本次磋商采用人民币报价; *.最后磋商报价是签约合同价,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 ▲*.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六)响应有效期 ▲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在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响应有效期。 四、响应无效的情形 未响应磋商文件“▲”标记条款要求的,响应无效。 *.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资格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括整体、联合体、分包形式),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不涉及的除外),或未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填写。 *.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 (*)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响应函、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但未提供符合要求投标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 (*)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的; (*)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负偏离达到规定数目的,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响应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 (*)最后报价具有选择性; (*)改变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的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等)的; (*)供应商拒绝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 (*)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或与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经磋商小组书面质询,供应商不能说明理由或磋商小组认定其理由不成立; (*)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的; (*)在规费政策平稳过渡期内低于标准费率**%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企业管理费、规费、税金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 (*)未按规定提交磋商记录或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响应无效;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特别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五、响应文件开启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参加。供应商不足*家的,不得开启。 六、评审程序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一)资格审查 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家的,不再评标。 (二)信用信息查询 根据财库[****]***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时间;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四)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磋商记录,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公章。 (五)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三条第一、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家。 (六)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七)汇总商务技术得分 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现场监督员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八)排序与推荐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九)编写评标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名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补充说明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七、成交与合同 (一)成交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评审结果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采购网(http://www.zupc.zju.edu.cn/cms/epage=cms.index)。 (二)合同授予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八、验收 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一、总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位。 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 商务分、技术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分、技术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二、评审内容及标准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细则 价格分(**分) 最后磋商报价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商务分(**分) 业绩 * 【客观分】供应商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公共建筑项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须出具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公示页网页截图(须提供网页链接);②中标通知书;③施工合同复印件;④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四者缺一不可):提供*份合同业绩得*分,最高得*分。 * 【客观分】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公共建筑项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须出具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公示页网页截图(须提供网页链接);②中标通知书;③施工合同复印件;④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四者缺一不可。以上资料都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无法显示的,还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每提供*份合同业绩得*分,最高得*分。 说明: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与供应商业绩重复的不计分。 【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商住楼】 人员资质 *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分。(证明资料: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政策功能 * 【客观分】响应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分; 【客观分】响应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分。 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除外。 技术分(**分) 项目实施 ** 【主观分】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分析及技术上的应对措施、自身技术上的优势(*分)、主要设备(材料)选择的科学合理性和技术先进性(*分)。 ** 【主观分】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关键节点和线路的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分)和可行性(*分)。 * 【主观分】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配置是否合理。 * 【主观分】各专业工种的配置和劳**的投入是否能满足工程的需要。 * 【主观分】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的投入是否能够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 * 【主观分】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案及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 保障措施 * 【主观分】施工质量的控制和检验手段是否科学、可靠。 ** 【主观分】原材料、半成品、外购件的质量保证措施保障(*分)、可靠程度(*分)。 * 【主观分】安全、文明施工及*政、*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流动、到位。 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修缮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合同编号: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 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磋商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报价包含的发包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经发包人批准开工报告的开工日期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磋商初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磋商最终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优惠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竞争性磋商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 份,承包人执肆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塘路***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发票抬头:**** 发票抬头: 开户银行:农行***浙大支行**港分理处开户银行: 账 号:***************** 账号: 第一条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见附件*) 第二条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一般约定 *.* 词语定义 *.*.*合同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最终报价与补充承诺文件;*、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磋商响应文件及其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其它文件;*、其他有关双方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 。 *.*.*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监理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省与***相关的法规、规章。 *.* 标准和规范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强制性条文及与本工程相关的现行国家、省、*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以及磋商文件要求;财政部、建设部相关规范性文件;*、《****修缮管理办法》浙大发总务〔****〕*号、《****修缮管理实施细则》浙大发总务〔****〕*号文件 。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最终报价与补充承诺文件;*、中标通知书;*、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磋商响应文件及其附件;*、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其它文件;**、其他有关双方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 ;**、****相关文件 。 *.*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天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 。 *.*.*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其他合同条款约定的须由承包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天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套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天内 。 *.*.*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项执行 。 *.* 联络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交通运输 *.**.*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照浙大发保〔****〕*号《****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办法》、浙大校办〔****〕* 号《****机动车辆进出校园智能化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场内已有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 。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 知识产权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第*.**.*项执行。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第*.**.*项执行。 *.**.*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第*.**.*项执行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第*.**.*项执行。 *.**.*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专用合同条款第**.*.*项执行。 *. 发包人 *.*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实施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工作,但发包人代表所签署的任何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发工程联系单、造价控制管理、工期变更及工期延误的确认)都须经发包人盖章确认后才生效。 *.*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天。 *.*.*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在开工日期*天前,将施工电源、水源及计量表接至承包人场布图指定的施工场地附近,场内接电、接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电讯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需要时发包人可协助承包人与电信部门联系,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施工现场周围道路畅通;施工时通道及施工时间的具体利用,应受发包人管理规定、磋商文件和其他须遵守约定、规定所述的限制,就此,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及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以避免对发包人或其他第三方的正常营业或财产、人身安全造成影响、干涉、妨碍或侵害;*、承包人应考虑机械设备进场条件、后续工作、遗留问题及道路周边关系,场地内临时道路、出入通道已具备,后续临时道路的修建及养护由承包人负责,工程完工前承包人应对因施工造成的原有道路、排水等设施的损坏进行修缮,恢复原有使用功能,并包括到养护、道路部门办理所有相关手续。施工中应保证现状道路的正常通行。*、发包人在交付施工现场时,在现场实际交验,并做交验记录。*、进场后的临时设施场地布置应该服从发包人的安排。 *.*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完整标准的竣工图及技术资料。 竣工图绘制要求:当设计变更内容较少时,承包人可采用杠(划)改或叉改法直接在原施工图上进行绘制修改,并加盖竣工图章;当设计变更内容较多时,承包人应委托设计人重新编制竣工图蓝图(修改部分),在设计图中注明“竣工阶段”,并应有绘图人、审核人的签字。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再另行增加。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开工前承包人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及交底工作,及时指出图纸中有任何不符合施工常规或惯例之处,如有施工图问题在设计交底时未及时提出,而在后期施工过程中造成窝工、返工等情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做好与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其他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相关衔接、管理、协调和配合服务工作,服从发包人及监理人现场总协调做出的决定;*、积极配合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承包人场布、交通、施工顺序等应服从发包人的安排;*、其他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履行的义务 。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代表承包人对本工程进行工程管理及协调,全面负责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等。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到位率不得少于**%,到位率少于要求的,按累计最多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百分之五平均计算每次的金额扣款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且承包人应按照签约合同价的千分之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照签约合同价的千分之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不低于前任人员的资格要求。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如承包人未征得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照签约合同价的千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照签约合同价的千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 承包人人员 *.*.*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天 。 *.*.*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照签约合同价的千分之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提前**小时通知监理人员并征得监理人员同意 。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照签约合同价的千分之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照签约合同价的千分之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 分包 *.*.*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合同的全部内容 。 *.*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开工至竣工并移交发包人止 。 *.*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向发包人交纳数额为签约合同价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中质量保证金、工期保证金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各占三分之一。如承包人不能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要求履约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甚至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完毕,结合合同的履行情况,*天内无息退还 。 *. 监理人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工程监理合同执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工程监理合同执行 。监理人须取得发包人书面批准后才能行使的职权: (*)涉及全局进度的工程暂停; (*)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的估价; (*)索赔的处理; (*)涉及改变原设计意图; (*)对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 (*)超出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调整和变更; (*)其他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须取得发包人书面批准后才能行使的职权 。 上述涉及设计变更、工期顺延、材料价格、用材、追加工程款、索赔的处理等可能影响工程价款或工期的签证,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签字并盖章才有效。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工程监理合同执行 。 *.*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工程监理合同执行 。 *. 工程质量 *.* 质量要求 *.*.*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发包人将委托监理人审核承包人的技术交底情况,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各种材料的质保书、出厂合格证、取样复试、机械器具的准用证等。*、工程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工程资料应满足职能部门的验收要求,并确保顺**过验收。如承包人未及时提供竣工验收资料造成发包人不能及时备案而受到政府处罚的,该罚金由承包人承担,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隐蔽工程检查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安全文明施工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 *.*.*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照《****校园治安管理规定》浙大发保〔****〕*号文件执行。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后*天内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 。 *.*.*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场地文明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 *.*.*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工期和进度 *.* 施工组织设计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专项施工方案等 。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日期前*天,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天内 。 *.* 施工进度计划 *.*.*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天内 。 *.* 开工 *.*.*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天。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天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天。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 测量放线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天。 *.* 工期延误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一天,按签约合同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 *.*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提前竣工的奖励 *.*.*提前竣工的奖励:/。 *. 材料与设备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 *.* 样品 *.*.*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执行 。 *.*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 。 *. 试验与检验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变更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参照《****修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大总务发〔****〕* 号执行 。 **.* 变更估价 **.*.*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工程设计变更须经设计人及发包人共同书面签证;其它工程变更及工程联系单须经发包人书面签证,并按顺序编号。上述变更手续不完整,视为无效变更 。 合同价款外调整方法:*、本工程结算时根据施工要求工作内容、工程量按设计变更和其它工程联系单实际发生调整,单价按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单价结算。*、新增的工作内容单价,磋商响应文件有相应或相似投标单价的按此单价结算,无相应或相似投标单价时,按****版工程预算定额,参照投标口径重新组价。*、无信息价材料,参照施工期*场价,特殊材料须经发包人签证认可 。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暂估价 **.*.*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价格调整 **.* *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因*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 合同价格形式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料、机在投标编制期或预算书编制期与合同实施期间所发生的*场价格波动。 (*)其他:①施工组织措施费;②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可以或应该预见的风险;③技术规程调整;④除税金外的国家、**省、***政策(含计价规则、定额等)调整;⑤所有磋商文件或工程量清单已明示要求报价的内容而承包人未予报价的,将被认为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⑥承包人对工程现场环境以及发包人提供的磋商文件、图纸等资料作出错误的推论、理解而导致报价失误,属于承包人风险,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予调整;⑦承包人已充分考虑与发包人另行委托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之间的配合及工作面交替施工引起的窝工情况,在结算时不作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因变更引起的调整按专用合同条款第**.*.*项的约定执行。 (*)发包人签证认可的其他增减。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其他价格方式:/。 **.* 预付款 **.*.*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计量 **.*.*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规定执行。*、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省、*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各专业工程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 **.*.*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工程进度款支付 **.*.* 付款时间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按工程合同价**%支付预付款;当完成总工程量的**%时,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总价的**%;工程竣工正式验收合格,完整结算资料送达发包人接收后付至合同总价的**%;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计结算价**%,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日内支付。履约担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无息退还;联系单的费用在审计后,按照审计价与结算款一并支付。参见浙大发总务〔****〕*号文件的规定办理。承包人须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承包人收取工程款之前,应向发包人提交相应金额的正规的工程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凭票付款,承包人未提交发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在此情形下,发包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发票抬头: ; 税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电话号码:; 地址:。 (*)承包人编制工程结算书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送审造价应以初次报价投标结算口径及本合同**.*.*为基础进行编制,磋商初次报价与磋商最终报价的差额(¥ 元)在最终送审价中直接扣除。 (*)对于结算审核费用,按浙价服〔****〕**号文件《**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基本费由发包人承担;核减追加费按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算,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核增费用的审核费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支付部分由承包人另行支付 。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天内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天内 。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天内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验收和工程试车 **.*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需由发包人牵头组织承包人、设计人、监理人及有关职能部门等共同参与验收认可,确保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标准执行,符合并通过消防验收要求,同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验收要求。承包人必须提供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方可组织验收,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工程实施预验收制度,工程结算合同执行时间以预验收时间为准。预验收时间超过磋商文件规定工期**%之内不执行延期工程扣款。工程保修期计算时间仍以正式验收时间为准。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工程试车 **.*.*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一致,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竣工退场 **.*.*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天内 。 **. 竣工结算 **.*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 竣工结算审核 通用合同条款第**.*(*)项、第**.*(*)项均不予适用。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批准后的**天内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最终结清 **.*.*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天内。 **.*.*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天内 。 (*)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天内 。 **.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磋商文件,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的工程款; (*)其他方式:/。 **.*.*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全部届满后的*个工作日内扣除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等其他款项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 **.*保修 **.*.*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小时内 。 **. 违约 **.* 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场报价利率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违反第**.*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其他:/。 **.*.*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承包人违约 **.*.*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材料或设备投标品牌(含询标纪要约定品牌)用于施工的,或在施工中使用假冒、贴牌品牌材料或设备的。*、其他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工期每延误一天,按签约合同价的*‰支付违约金,本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的,作违约论处,违约金按签约合同价的*%计算,并无偿整改达到合格要求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材料或设备投标品牌(含询标纪要约定品牌)用于施工的,或在施工中使用假冒、贴牌品牌材料或设备的,一经发现,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将已使用材料或设备清退出场,并更换为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材料或设备;同时,承包人应当按照该项目所用该种材料或设备总价值的***%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本合同项下所有承包人应支付给发包人的违约金、赔偿金、罚金,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承包人的任何一期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其他合同条款中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处理;其他合同条款中没有约定的,按通用合同条款第**.*.*项执行。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实计算 。 **. 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空中飞行物体坠落;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持续时间*小时以上的十二级及以上大风;暴雨(**小时降水量***毫米以上)以及当地政府要求连续停止施工**天及以下的情形(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承包人损失的,承包人不能向发包人提出费用索赔 。 **.*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 保险 **.*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并自行支付保费(主要包括:承包人应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办理施工机械设备财产保险等),其中涉及发包人保险利益的,应将发包人列为被保险人。发生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 。 **.*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款执行。 **. 争议解决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同意。 **.*.*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其它约定: (*)除约定外,工程残值回收归发包人统一处理。 (*)合同签定后,承包人应及时缴纳民工工伤保险费。 (*)工程造价**万元以上的项目,承包人可向****修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评优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 **. 送达 **.*送达的方式 本合同任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函、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签章栏所列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_*天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送达的时间 合同任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函件,自交邮后的第七日视为送达;发出的传真/电子邮件,自地址填写无误且系统顺利发出后,视为送至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送达。若实际送**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实际送**后的下一工作日送达。 **.*送达地址的诉讼效力 本合同约定的通信地址、电子通信终端作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送达之用;亦为双方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向合同任一方送达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 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维修改造项目垃圾堆放清运承诺书》 附件*:《通用合同条款》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装修工程为* 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道路维修工程为*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贰年后*个工作日内,扣除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等其他款项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附件*: 维修改造项目垃圾堆放清运承诺书 ****: 很荣幸能为贵校工程,在施工期间我公司将严格遵守贵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监督与管理。 我代表(承包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一、在装修改造期间,我公司按学校和物业要求建筑垃圾统一入袋,整齐堆放在规定位置,及时清运(原则上做到每日一清),并将周边环境打扫干净,每次清运时间不超过一周。 二、在装修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如*卫生大检查等),服从学校和小区物业的统一安排,保证大局。 三、经检查如与以上承诺不符,同意按学校总务处、监理单位或物业出具的联系单扣罚,每发现一次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罚款****元,并上交学校账户。罚款结清前不予竣工验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承包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 合同 *.*.*.*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 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 *.*.* 工程和设备 *.*.*.* 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 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 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 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 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 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 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 *.*.* 日期和期限 *.*.*.* 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 *.*.*.* 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时。 *.*.* 合同价格和费用 *.*.*.*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 *.*.*.* 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 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 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 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 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 *.*.*.* 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 *.*.* 其他 *.*.*.*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标准和规范 *.*.* 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 *.*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 图纸的错误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 *.*.* 图纸的修改和补充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 *.*.* 承包人文件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联络 *.*.*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化石、文物 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通运输 *.**.* 出入现场的权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 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场外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 *.**.*场内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 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 水路和航空运输 本款前述各项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 *.**知识产权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发包人 *.* 许可或批准 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不属于法定必须监理的工程,监理人的职权可以由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行使。 *.* 发包人人员 发包人应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发包人人员包括发包人代表及其他由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 *.*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 提供施工现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 提供施工条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 *.*.* 提供基础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 *.*.* 逾期提供的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 承包人 *.*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 (*)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按照第*.*款〔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按第*.*款〔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 *.*.* 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 承包人人员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 承包人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可以随时检查。 *.*.* 发包人对于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 *.*.*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监理人或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承包人现场查勘 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的基础资料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但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 分包 *.*.* 分包的一般约定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 分包的确定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按照第**.*款〔暂估价〕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 分包管理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 *.*.* 分包合同价款 (*)除本项第(*)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 *.*.* 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 分包人在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持续到缺陷责任期届满以后的,发包人有权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要求承包人将其在分包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义务。 *.*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由承包人承担保护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 履约担保 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联合体 *.*.*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监理人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等事项。监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监理人员 发包人授予监理人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应将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及授权范围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应提前*天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提前**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 *.*监理人的指示 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授权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其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款〔商定或确定〕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承包人对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监理人应在**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监理人逾期未回复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上述指示。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的,视为批准,但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对该工作、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 商定或确定 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附详细依据。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有异议,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人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不一致的,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工程质量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质量保证措施 *.*.* 发包人的质量管理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 *.*.*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承包人按照第*.*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文件,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并提交相应的工程质量文件。对于发包人和监理人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错误指示,承包人有权拒绝实施。 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此外,承包人还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工作。 *.*.*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 监理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授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监理人为此进行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隐蔽工程检查 *.*.*承包人自检 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 *.*.*检查程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监理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第*.*.*项〔重新检查〕的约定重新检查。 *.*.* 重新检查 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私自覆盖 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 *.*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按照第**.*.*项〔拒绝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约定执行。 *.*.*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款〔暂停施工〕的约定执行。 *.*.*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 承包人在**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天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报送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需单独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及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及时编制和组织论证。 *.*.* 治安保卫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天内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文明施工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 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 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紧急情况处理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人义务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事故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 安全生产责任 *.*.*.*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 (*)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监理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 *.*.*.*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发包人、监理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 职业健康 *.*.* 劳动保护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承包人应督促其分包人为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并提供劳动保护,并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承包人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承包人应按法律规**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 生活条件 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传染病,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并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 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 *.*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 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工期和进度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劳**及材料供应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但至迟不得晚于第*.*.*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天,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自费修改完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和修改按照第*.*款〔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 施工进度计划 *.*.*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承包人应按照第*.*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施工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进度情况。 *.*.*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施工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 开工 *.*.* 开工准备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照第*.*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施工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按约定完成开工准备工作。 *.*.* 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测量放线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至迟不得晚于第*.*.*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天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及时报告发包人,并**发包人和承包人予以核实。发包人应就如何处理和是否继续施工作出决定,并通知监理人和承包人。 *.*.* 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合格的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应矫正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准线中出现的任何差错,并对工程各部分的定位负责。 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内水准点等测量标志物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 工期延误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 *.*.*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是指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表以下物质条件和水文条件以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条〔变更〕约定执行。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经验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对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但尚未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恶劣气候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具体情形。 承包人应采取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条〔变更〕约定办理。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暂停施工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情况紧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项〔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执行。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第**.*.*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目约定的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 *.*.* 指示暂停施工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 *.*.* 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 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发出指示,逾期未发出指示,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监理人不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的,应说明理由,承包人对监理人的答复有异议,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暂停施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在工程复工前,监理人**发包人和承包人确定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并确定工程复工条件。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按照第*.*.*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 暂停施工持续**天以上 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该项停工属于第*.*.*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外,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部分或全部工程继续施工。发包人逾期不予批准的,则承包人可以通知发包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按第**.*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的可取消工作。 暂停施工持续**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按照第**.*.*项〔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执行。 *.*.* 暂停施工期间的工程照管 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 暂停施工的措施 暂停施工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防止因暂停施工扩大损失。 *.*提前竣工 *.*.*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发包人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提前竣工指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提前竣工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竣工建议书的,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认为提前竣工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异议后*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工期。 *.*.*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竣工的奖励。 材料与设备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的,应在签订合同时在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中明确材料、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送达地点。 承包人应提前**天通过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进场。承包人按照第*.*.*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约定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时,需同时提交经修订后的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的进场计划。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定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 发包人应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应提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监理人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时间,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清点、检验和接收。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第**.*款〔发包人违约〕约定办理。 *.*.*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保证产品质量合格,承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承包人进行永久设备、材料的制造和生产的,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向监理人提交材料的样本以及有关资料,并应在使用该材料或工程设备之前获得监理人同意。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已经列支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毁损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监理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的,承包人不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由此导致丢失毁损的由发包人负责。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法律规定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的,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 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发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样品 *.*.*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样品的报送程序如下: (*)承包人应在计划采购前**天向监理人报送样品。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均应来自供应材料的实际生产地,且提供的样品的规格、数量足以表明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质量、型号、颜色、表面处理、质地、误差和其他要求的特征。(*)承包人每次报送样品时应随附申报单,申报单应载明报送样品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标明每件样品对应的图纸号,预留监理人批复意见栏。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后*天向承包人回复经发包人签认的样品审批意见。(*)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确认的样品应按约定的方法封样,封存的样品作为检验工程相关部分的标准之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与样品不符的材料或工程设备。(*)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样品的审批确认仅为确认相关材料或工程设备的特征或用途,不得被理解为对合同的修改或改变,也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任何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封存的样品修改或改变了合同约定,合同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协议予以确认。 *.*.* 样品的保管 经批准的样品应由监理人负责封存于现场,承包人应在现场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存储环境条件。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 *.*.* 出现下列情况需要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包人应按照第*.*.*项约定的程序执行: (*)基准日期后生效的法律规定禁止使用的;(*)发包人要求使用替代品的;(*)因其他原因必须使用替代品的。 *.*.* 承包人应在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天前书面通知监理人,并附下列文件: (*)被替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相关资料;(*)替代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相关资料;(*)替代品与被替代产品之间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可能对工程产生的影响;(*)替代品与被替代产品的价格差异;(*)使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说明;(*)监理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监理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经发包人签认的书面指示;监理人逾期发出书面指示的,视为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使用替代品。 *.*.* 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相同项目的价格认定;无相同项目的,参考相似项目价格认定;既无相同项目也无相似项目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确定价格。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 承包人运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包括备品备件、安装工具与资料,必须专用于工程。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现场或挪作他用;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可以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 试验与检验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材料复核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并向监理人提交相应进场计划表。 承包人配置的试验设备要符合相应试验规程的要求并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且在正式使用该试验设备前,需要经过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校定。 *.*.*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试验人员的名单及其岗位、资格等证明资料,试验人员必须能够熟练进行相应的检测试验,承包人对试验人员的试验程序和试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取样 试验属于自检性质的,承包人可以单独取样。试验属于监理人抽检性质的,可由监理人取样,也可由承包人的试验人员在监理人的监督下取样。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试验属于自检性质的,承包人可以单独进行试验。试验属于监理人抽检性质的,监理人可以单独进行试验,也可由承包人与监理人共同进行。承包人对由监理人单独进行的试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共同进行试验。约定共同进行试验的,监理人未按照约定参加试验的,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承认该试验结果。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异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查。 变更 **.*变更的范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变更权 发包人和监理人均可以提出变更。变更指示均通过监理人发出,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 涉及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人提供变更后的图纸和说明。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及时办理规划、设计变更等审批手续。 **.*变更程序 **.*.* 发包人提出变更 发包人提出变更的,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和变更的内容。 **.*.* 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 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的,需要向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和变更的内容、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发包人同意变更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无权擅自发出变更指示。 **.*.* 变更执行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下达的变更指示后,认为不能执行,应立即提出不能执行该变更指示的理由。承包人认为可以执行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实施该变更指示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且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第**.*款〔变更估价〕约定确定变更估价。 **.*变更估价 **.*.* 变更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变更估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 变更估价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应向监理人提交合理化建议说明,说明建议的内容和理由,以及实施该建议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天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监理人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第**.*款〔变更估价〕约定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对承包人给予奖励,奖励的方法和金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因变更引起工期变化的,合同当事人均可要求调整合同工期,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并参考工程所在地的工期定额标准确定增减工期天数。 **.*暂估价 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选择其他招标方式。 第*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天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天内与承包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第*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第*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 (*)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第*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 第*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事项。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发包人的要求应通过监理人发出。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协商确定有关事项。 **.*计日工 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确定计日工的单价。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查: (*)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投入该工作的所有人员的姓名、专业、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其他有关资料和凭证。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列入最近一期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审查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列入进度付款。 价格调整 **.**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价格调整公式 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 公式中:Δ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 ——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签约合同价中所占的比例; ——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非招标订立的合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无前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代替。 (*)暂时确定调整差额 在计算调整差额时无现行价格指数的,合同当事人同意暂用前次价格指数计算。实际价格指数有调整的,合同当事人进行相应调整。 (*)权重的调整 因变更导致合同约定的权重不合理时,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执行。 (*)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期竣工的,对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应采用计划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第*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 (*)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 (*)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围规定执行: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④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确认用于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未经发包人事先核对,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格。 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或专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编制。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 第*种方式: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除第**.*款〔*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 因法律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和工期调整,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第*.*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 合同价格形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款〔*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款〔*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第**.*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预付款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至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天前支付。预付款应当用于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扣回。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 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预付款完全扣回之前,承包人应保证预付款担保持续有效。 发包人在工程款中逐期扣回预付款后,预付款担保额度应相应减少,但剩余的预付款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金额。 **.*计量 **.*.*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计量周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 **.*.* 单价合同的计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合同的计量按照本项约定执行: (*)承包人应于每月**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日至当月**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 总价合同的计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按月计量支付的总价合同,按照本项约定执行: (*)承包人应于每月**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日至当月**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审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天内完成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可以按照第**.*.*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付分解表进行支付。 **.*.*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工程进度款支付 **.*.* 付款周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付款周期应按照第**.*.*项〔计量周期〕的约定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根据第**条〔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根据第**.*款〔预付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根据第**.*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根据第**条〔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单价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按照第**.*.*项〔单价合同的计量〕约定的时间按月向监理人提交,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单价合同中的总价项目按月进行支付分解,并汇总列入当期进度付款申请单。 (*)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总价合同按月计量支付的,承包人按照第**.*.*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的时间按月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总价合同按支付分解表支付的,承包人应按照第**.*.*项〔支付分解表〕及第**.*.*项〔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的约定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和提交程序。 **.*.*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无异议部分的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发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的工作。 **.*.* 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进行阶段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 支付分解表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要求 (*)支付分解表中所列的每期付款金额,应为第**.*.*项〔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第(*)目的估算金额;(*)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不一致的,合同当事人可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修改支付分解表;(*)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按季度编制的支付估算分解表,用于支付参考。 *.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第*.*款〔施工进度计划〕约定的施工进度计划、签约合同价和工程量等因素对总价合同按月进行分解,编制支付分解表。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后*天内,将支付分解表及编制支付分解表的支持性资料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支付分解表后*天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支付分解表后*天内完成审批,经发包人批准的支付分解表为有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发包人逾期未完成支付分解表审批的,也未及时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的,则承包人提交的支付分解表视为已经获得发包人批准。 *.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总价项目的总价构成、费用性质、计划发生时间和相应工程量等因素按月进行分解,形成支付分解表,其编制与审批参照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 **.*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账户。 验收和工程试车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部分项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并具备验收条件的,承包人应提前**小时通知监理人进行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的,应在验收前**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小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承包人有权自行验收,监理人应认可验收结果。分部分项工程未经验收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资料应当作为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条件 工程具备以下条件的,承包人可以申请竣工验收: (*)除发包人同意的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已按合同约定编制了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计划;(*)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 **.*.*竣工验收程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竣工日期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 拒绝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 对于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完成整改后,应当重新进行竣工验收,经重新组织验收仍不合格的且无法采取措施补救的,则发包人可以拒绝接收不合格工程,因不合格工程导致其他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确保相关工程的正常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 **.*工程试车 **.*.*试车程序 工程需要试车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一致,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通知中应载明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的,监理人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监理人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自试车结束满**小时后视为监理人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监理人不能按时参加试车,应在试车前**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能在前述期限内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试车的,视为认可试车记录。(*)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中应载明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合同当事人在试车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试车的,视为认可试车记录。 **.*.* 试车中的责任 因设计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人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装的全部费用,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监理人要求重**装和试车,并承担重**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因工程设备制造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采购该工程设备的合同当事人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装,由此增加的修理、重新购置、拆除及重**装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采购该工程设备的合同当事人承担。 **.*.* 投料试车 如需进行投料试车的,发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投料试车。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有关事项。 投料试车合格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投料试车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投料试车不合格的,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 **.*.* 发包人需要在工程竣工前使用单位工程的,或承包人提出提前交付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且经发包人同意的,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的程序按照第**.*款〔竣工验收〕的约定进行。 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接收证书。已签发单位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由发包人负责照管。单位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作为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 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前交付单位工程,由此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施工期运行 **.*.* 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按第**.*款〔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 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款〔缺陷责任期〕约定进行修复。 **.* 竣工退场 **.*.* 竣工退场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 (*)施工现场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人员、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全部清理;(*)施工现场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施工现场的竣工退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退场,逾期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出售或另行处理承包人遗留的物品,由此支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出售承包人遗留物品所得款项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应返还承包人。 **.*.* 地表还原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恢复临时占地及清理场地,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竣工结算 **.* 竣工结算申请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竣工结算合同价格;(*)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提供其他工程质量担保方式的除外;(*)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 竣工结算审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或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第(*)项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 **.* 甩项竣工协议 发包人要求甩项竣工的,合同当事人应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在甩项竣工协议中应明确,合同当事人按照第**.*款〔竣工结算申请〕及**.*款〔竣工结算审核〕的约定,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结算,并支付相应合同价款。 **.* 最终结清 **.*.* 最终结清申请单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天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最终结清申请单应列明质量保证金、应扣除的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增减费用。(*)发包人对最终结清申请单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申请单。 **.*.*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又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且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天起视为已颁发最终结清证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承包人对发包人颁发的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的,按第**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办理。 缺陷责任与保修 **.* 工程保修的原则 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 **.* 缺陷责任期 **.*.*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通知。但缺陷责任期(含**部分)最长不能超过**个月。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 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承包人应重新进行合同约定的试验和试运行,试验和试运行的全部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 质量保证金 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已经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以下三种方式: (*)质量保证金保函;(*)相应比例的工程款;(*)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原则上采用上述第(*)种方式。 **.*.*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有以下三种方式: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双方约定的其他扣留方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原则上采用上述第(*)种方式。 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如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发包人在退还质量保证金的同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天内**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条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 保修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 修复费用 保修期内,修复的费用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保修期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承包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以及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修期内,因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复,但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因其他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复,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 修复通知 在保修期内,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缺陷或损坏的,应书面通知承包人予以修复,但情况紧急必须立即修复缺陷或损坏的,发包人可以口头通知承包人并在口头通知后**小时内书面确认,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理期限内到达工程现场并修复缺陷或损坏。 **.*.* 未能修复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或损坏,承包人拒绝维修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缺陷或损坏,且经发包人书面催告后仍未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修复范围超出缺陷或损坏范围的,超出范围部分的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承包人出入权 在保修期内,为了修复缺陷或损坏,承包人有权出入工程现场,除情况紧急必须立即修复缺陷或损坏外,承包人应提前**小时通知发包人进场修复的时间。承包人进入工程现场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且不应影响发包人正常的生产经营,并应遵守发包人有关保安和保密等规定。 违约 **.* 发包人违约 **.*.*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发包人违反第**.*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第**.*.*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第**.*.*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履约担保: (*)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承包人为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与工程有关的已购材料、工程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施工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 承包人违约 **.*.*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违反第*.*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 **.*.*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合同解除后,按第*.*款〔商定或确定〕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采购合同权益转让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天内,协助发包人与采购合同的供应商达成相关的转让协议。 **.*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发生争议时,按第**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天或累计超过***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承包人为工程订购的并已交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保险 **.* 工程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工伤保险 **.*.* 发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在施工现场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监理人及由发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 承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分包人及由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其他保险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具体事项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持续保险 合同当事人应与保险人保持联系,使保险人能够随时了解工程实施中的变动,并确保按保险合同条款要求持续保险。 **.* 保险凭证 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 **.*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承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发包人负责补足。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发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承包人负责补足。 **.* 通知义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承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 索赔 **.*承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工期的权利;(*)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天数;(*)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发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和(或)**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附有详细的证明。 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缺陷责任期的权利。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发包人证明材料;(*)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则视为对发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付的金额或**缺陷责任期;发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 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按第**.*款〔竣工结算审核〕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承包人按第**.*款〔最终结清〕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争议解决 **.*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员报酬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一半。 **.*.*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范、标准、案例经验及商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项事项另行约定。 **.*.*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目 录 ▲*.资格文件 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施工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 *.*安全许可条件: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 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出具“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建造师注册章; *.*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报价文件 (*)初次报价一览表 (*)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工程量清单编制以招标清单为准,报价格式仅供参考) a)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封面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表*-*-*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表*-*-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表*-*-A-*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表*-*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表*-*-* 计日工表 表*-*-*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表*-* 主要工日价格表 表*-* 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表 表*-*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表*-*-*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号清单) 表*-*-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表*-*-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b)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含套价软件格式) 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考虑响应文件的篇幅,仅需提供电子文档(含套价软件格式)】 表*-*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考虑响应文件的篇幅,仅需提供电子文档(含套价软件格式)】 表*-*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考虑响应文件的篇幅,仅需提供电子文档(含套价软件格式)】 表*-*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考虑响应文件的篇幅,仅需提供电子文档(含套价软件格式)】 表*-* 现场监控、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分析表【考虑响应文件的篇幅,仅需提供电子文档(含套价软件格式)】 *.商务和技术文件 (*)响应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年**月(含)以后任意一月供应商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 (*)供应商同类合同一览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技术方案: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主要材料选用品牌表 (**)修缮工程现场踏勘签到回执(拟派项目经理按采购公告要求参与现场踏勘的,需提供采购人盖章的踏勘回执;未参与现场踏勘的,可不提供) (**)合同签约信息 外层包装(封签) 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 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采购人:**** 项目名称:******校区液压楼外立面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QSZB-Z(G)-A*****(CS)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封面 正本或副本 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 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采购人:**** 项目名称:******校区液压楼外立面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QSZB-Z(G)-A*****(CS)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文件 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致:****、**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供应商名称) 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下: 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四、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若属于中小企业)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校区液压楼外立面改造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校区液压楼外立面改造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财库〔****〕**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不涉及的除外),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项目包含“多件”标的物的,需按标的物项数逐项填写。 *.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本项目只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评判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唯一依据。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采购人)单位的______(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含**%),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人(含**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国残疾军人证(*至*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按特定资格要求,自行编制 (*)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致:****、**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司及及拟派项目经理(姓名)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文件 (*)初次报价一览表 采 购 人:**** 项目名称:******校区液压楼外立面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QSZB-Z(G)-A*****(CS) 响应报价 金额大写:,小写: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名: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 工程量清单封面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响应总价(小写): (大写):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表*-*-*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内容 报价(元) 一 单位工程费合计 * 单位工程 二 未纳入单位工程费的其他费用[(一)+(二)+(三)+(四)] (一) 整体措施项目清单(*+*) *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二) 整体其他项目清单 (三) 整体措施项目规费 (四) 税金{[(一)+(二)+(三)]*税率} 总报价[一+二] 总报价(大写): 、 表*-*-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一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项 * 提供分析清单(表*-*-A-*) 二 其他组织措施项目 * * 提前竣工增加费 项 * * 二次搬运费 项 *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项 * *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项 * 合计 表*-*-A-*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一 安全施工措施项目 (一) 基本安全防护 * 安全网 (*) 安全平网 m* 平面面积 (*) 密目式立网 m* 垂直立面 * 防护栏杆 按栏杆长度 (*) 高处作业临边防护栏杆 m (*) 深基坑(槽)临边护栏 m (*) 其他防护栏杆 m * 防护门 m* * 防护棚 按防护面积 (*) 通道防护棚 m* (*) 井架防护棚 m* (*) 升降机防护棚 m* 含人货两用升降机、货用升降机 * 断头路阻挡墙 m* * 安全隔离网 m* 爆破工程 * 对讲机 套 (二) 高处作业 * **水平隔离防护 m* 按**水平面积 * 高压线安全措施 元 * 起重设备防护措施 元 * 楼层呼唤器 套 * 其他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三) 深基坑(槽) * 上下专用通道 m* 含安全爬梯 *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元 * 其他深基坑安全防护 (四) 脚手架 * 水平隔离封闭设施 m * 其他脚手架安全防护 表*-*-A-*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五) 井架 * 架体围护 m* * 货用升降机操作室 m* * 其他井架防护 (六) 消防器材、设施 * 灭火器 只 * 消防水泵 台 * 水枪、水带 套 * 消防箱 只 * 消防立管 m * 危险品仓库搭建 m* * 防雷设施 元 * 其他 (七) 特殊工程安全措施 * 特殊作业防护用品 元 * 救生设施 元 含救生衣、救生圈等 * 防毒面具 付 * 有毒气体检测仪器 套 * 其他特殊安全防护 (八) 安全标志 * 安全警示标牌、标识 元 * 警示灯 处 * 航标灯 处 通航要求 * 其他安全标志 (九) 安全专项检测 * 起重机械检测费 元 塔吊、升降机等 * 钢管、扣件检测费 元 * 高处作业吊篮检测费 元 * 防坠器专项检测费 元 * 其他安全检测 表*-*-A-*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十) 安全教育培训 元 (十一) 现场安全保卫 元 (十二) 其他安全施工措施 二 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 围墙 m 按标准设置 * 大门、门楼 块 * 标牌 块 * 效果图 块 * 彩钢板围挡 m 按标准设置 * 地坪硬化 m* * 其他文明施工措施 三 环境保护措施项目 含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 现场绿化 m* * 防尘网布 m* * 车辆冲洗设施 套 含洗车槽、自动冲洗或其他冲洗设备等 * 喷淋设施 (*) 塔吊喷淋 套 (*) 外架喷淋 套 (*) 场地喷淋 套 * 防尘雾炮 台 * 其他扬尘控制费用 元 * 噪声控制费用 元 * 污水处理费用 元 特殊工程要求 * 车辆密封费用 元 ** 工地食堂油烟净化设备 套 **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四 临时设施措施项目 (一) 办公用房 m* (二) 生活用房 * 宿舍 m* 表*-*-A-*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 食堂 m* * 厕所 m* * 浴室 m* * 其他生活设施 休息场所、文化娱乐设施等 (三) 生产用房(仓库) m* (四) 临时用电设施 * 总配电箱 只 * 分配电箱 只 * 开关箱 只 * 临时用电线路 m * 用电保护装置 处 * 发电机 台 * 其他临时用电设施 附近外电线路防护设施等 (五) 临时供水 m 按管道长度 (六) 临时排水 m 按管道长度 (七) 其他临时设施 合计 表*-*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备注 * 暂列金额 * 计日工 明细表详见*-*-* *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表详见*-*-* * 标化工地增加费 暂定费用 * 优质工程增加费 暂定费用 合计 表*-*-*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一 人工 * * * * * 人工小计 二 材料 * * * * * 材料小计 三 施工机械 * * * * * 施工机械小计 合计 表*-*-*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费率(%) 金额(元) * 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 发包人供应材料 合计 表*-* 主要工日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 序号 工种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表*-* 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 序号 编码 材料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表*-*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表*-*-*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单位工程 序号 内容 报价合计(元)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通用安装工程 ... 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二 措施项目清单(*+*) *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三 其他项目清单 四 规费 五 税金[(一 + 二 + 三 + 四)*税率] 六 总报价(一+二+三+四+五) 总报价(大写): 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号清单)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其中 备注 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费 [请输入分部名称,电子评标勿删] * 合计 表*-*-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其中 备注 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费 [请输入分部名称,电子评标勿删] 合计 表*-*-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 提前竣工增加费 项 * * 二次搬运费 项 *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项 * *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项 * 合计 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清单号: 第*页 共*页 序号 编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计(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用 小计 [请输入分部名称,电子评标勿删] 合计 表*-*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 序号 编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计(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用 小计 [请输入分部名称,电子评标勿删] 合计 表*-*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项目编号: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 第*页 共*页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单价 合价 人工 一类 工日 二类 工日 三类 工日 * 人工费小计 其他材料费 * 材料费小计 其他机械费 * 机械费小计 * 直接工程费(*+*+*) * 管理费 * 利润 * 风险费用 * 综合单价(*+*+*+*) 表*-*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项目编号: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 第*页 共*页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单价 合价 人工 一类 工日 二类 工日 三类 工日 * 人工费小计 其他材料费 * 材料费小计 其他机械费 * 机械费小计 * 直接工程费(*+*+*) * 管理费 * 利润 * 风险费用 * 合计(*+*+*+*) 表*-* 现场监控、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一 施工现场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 塔吊安全监控系统 * 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 其它监测系统 二 现场临时宿舍空调设施 合 计 商务和技术文件 (*)响应函 提交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致:****、**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校区液压楼外立面改造工程(项目编号:QSZB-Z(G)-A*****(CS))项目,为此,我方提交响应文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签名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我方在磋商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成交通知书收到三日内开工,在日历天内竣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等级并移交整个工程。保修期为月,项目经理是,执业证书号码为,身份证号码为。 *.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 *.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关于代理服务费,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联系: 联系人: 职务: 手机: 电子邮箱: 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名: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权委托书 致:****、**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现授权委托:(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校区液压楼外立面改造工程(项目编号:QSZB-Z(G)-A*****(CS))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告知。 ▲提供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年**月(含)以后任意一月)。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 *、供应商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在“授权委托书”上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代表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身份证件复印件 正面: 反面: 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年**月(含)以后任意一月) (*)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同类合同一览表 标项: 序号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万元) 附件页码 合同签订时间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说明: *.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复印件; *.所有合同复印件应清晰,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名盖章等内容; *.供应商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复印件内容。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人:**** 项目名称:******校区液压楼外立面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QSZB-Z(G)-A*****(CS) 标项: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内容 是否偏离 (提供说明)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服务要求 技术要求 说明: *.逐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 *.偏离说明是指对磋商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招标要求)、负偏离(低于招标要求)、无偏离(满足招标要求); *.如不填写或未如实填写,自行承担磋商响应风险。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方案(根据评分细则提供和编写) 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上岗资格证明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单位 项目数 主要项目名称 本项目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 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 说明: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主要材料选用品牌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 推荐品牌 选用品牌 * * * * * * 注:根据清单中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一一对应填写,品牌的质量等级均要求为“中高档系列或以上”,不得采用经济型或低档产品. (**)修缮工程现场踏勘签到回执 (身份证号:) 系(投标人全称)拟派项目经理,已在规定时间参加招标人统一组织的编号为的项目现场踏勘。 (公 章) ****年 月 日 (**)合同签约信息 公司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发票抬头:; 开户银行:; 账 号:; 项目经理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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