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洛阳高新区(自贸区洛阳片区、综保区)规划建设部洛阳高新区河洛路(柳杉街—宜阳界)管道(定向钻非开挖)工程-成交公告

正文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新区河洛路(柳杉街—**界)管道(定向钻非开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高新政采磋商(****)****号 ***新区河洛路(柳杉街—**界)管道(定向钻非开挖)工程 **省通信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经八路*号院 ***,***.** 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新区河洛路(柳杉街—**界)管道(定向钻非开挖)工程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日历天 岳中喜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崔建桃、胡自军、孔令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固定费用)支付标准执行,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省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新区(自贸区**片区、综保区)财政金融部 监督部门联系人:***新区(自贸区**片区、综保区)财政金融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区(自贸区**片区、综保区)规划建设部 地址:***新区滨**路与春城路交叉口火炬大厦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唐宫东路**号古都科创园B幢二楼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方式:****-******** 评标报告.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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