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采购结果公示(2023-JLZLJE-W1102)(第1包)
正文内容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LZLJE-W**** 三、开标时间:****年**月**日 四、评标结果:按照招标文件评审方法要求,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和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了审查,进行了商务和技术评审打分,供应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前三名排序为: 第一名:**恒康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名:**汇东农产品有限公司; 第三名:**军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综合评审得分,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恒康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预中标(成交)供应商,预中标(成交)折扣率:果蔬类**.**%;畜肉类**.**%;禽肉、蛋类**.**%;水产冻货类**.**%;干货、杂粮、散装调料类**.**%;工业化、标准化类(袋装、瓶装的干货、调料、奶类、面包、饮料等)**.**%。 中标(成交)理由: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恒康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得分最高。 五、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自动转为中标公示。 六、质疑渠道:如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七、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提出质疑的日期;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省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樊先生 电话: ***********/*********** 监督人员:陈先生/ 周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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