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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2023偃师区邙岭镇牛庄村道路提升项目-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邙岭镇人民政府******区邙岭镇牛庄村道路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受*****区邙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邙岭镇人民政府******区邙岭镇牛庄村道路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磋商、定标,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邙岭镇人民政府******区邙岭镇牛庄村道路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政采磋商(****)****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控制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邙岭镇人民政府******区邙岭镇牛庄村道路提升项目,该项目位于邙岭镇牛庄村。为道路整体铺油项目,现状为砼路面,主要包含:*、局部破损砼路面拆除及恢复:拆除**cm厚破损砼路面+**cm厚白灰土后,新做**cm厚级配碎石+**cm厚C**砼路面,总面积为****㎡。*、整体加铺*cm厚沥青混凝土,总长度为****.*m,总面积为*****.*㎡。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八个必须” 五、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豫财办[****]**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发布。 七、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时间)。 开标地点:***公共**交易中心开标二室(***首**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交易中心二楼)。 八、谈判小组名单:马荣敏(组长)、睢慧民、彭利娟。 九、成交人信息如下: 成交供应商名称:***可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高新)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号楼****室 成交金额:*******.** 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八个必须” 十、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 十一、成交结果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二、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区邙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区邙岭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 地 址:********路英协路广汇*号楼*单元*** 联系人和电话:陈先生 *********** 十五、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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