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鹿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粮食收储设备功能提升项目-中标公告

正文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鹿财公开-****-** *、采购项目名称:***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粮食收储设备功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承诺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鹿财公开-****-**-*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粮食收储设备功能提升项目 **省凯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幸福**侧*号 *,***,***.** 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粮食收储设备功能提升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邹涛(招标人代表), 赵玉坤,刘天明,李智博,孙桂香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具体详见附件。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地址:**省***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经开第一大街经北二路瑞龙国药*** 联系人:杨战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战伟 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定稿****.pdf.pdf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粮食收储设备功能提升项目.zip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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