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灵璧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物业、安保、洗涤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标包(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人民医院新院区物业、安保、洗涤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标包(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QT******* 二、项目名称:***人民医院新院区物业、安保、洗涤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标包(二次)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前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省******灵城镇中安小区*#**** 中标金额:*******.**元/年(总金额约:*******.**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人民医院新院区安保服务 服务范围:秩序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卫、消防等)。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邓惠芳(组长)、付克亮、汪谟峰、李红梅、张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代理费*.****万元(含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大道***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人民医院 地址:**省******钟灵大道与虞姬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大道***号 联系方式:任雪松、王坦***********、***********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雪松、王坦 电 话:***********、*********** 十、附件 *.招标文件 *.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人情况 **前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示材料.pdf 招标文件.pdf 结果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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