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芜宣机场货运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芜宣机场货运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WH**CG****FW**** 标段名称 芜宣机场货运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WH**CG****FW****** 招标人 名称 ****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湾沚区****机场综合业务楼 联系人及电话 张工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皖江财富广场A*座***A室 联系人及电话 吴世文、胡桂蓉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港航空地面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授权代表 潘耀国 供货期 收到招标人通知,十四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行李牵引车: ①合同名称:**鼎瀚航空设备有限公司(****机场);签订时间:****.*; ②合同名称:**通途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机场);签订时间:****.*; ③合同名称:**鼎瀚航空设备有限公司(**机场);签订时间:****.*; ④合同名称:****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⑤合同名称:**鼎瀚航空设备有限公司(****机场);签订时间:****.*; ⑥合同名称:****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⑦合同名称:****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时间:****.*; ⑧合同名称:**鼎瀚航空设备有限公司(*****机场);签订时间:****.**。 集装板拖车: ①合同名称:**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②合同名称:*****南方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③合同名称:**威绽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④合同名称:*****南方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⑤合同名称:****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⑥合同名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⑦合同名称:**鼎瀚航空设备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⑧合同名称: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运营基地;签订时间:****.*; ⑨合同名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⑩合同名称:****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合同名称:南航股份公司**分公司综合保障部;签订时间:****.*; ?合同名称:美国联邦快递公司**办事处;签订时间:****.*。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行李牵引车(新能源); 品牌(如有):中港; 规格型号:SZG-TE**; 数量:*; 单价:******元。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腾达航勤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授权代表 郑宗功 供货期 收到招标人通知,十四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行李牵引车: ①合同名称:美国联邦快递公司**代表处;签订时间:****; ②合同名称:美国联邦快递公司**代表处;签订时间:****.**。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行李牵引车(新能源); 品牌(如有):TLD; 规格型号:行李牵引车 ( 新能源) / J S T - * * - E; 数量:*; 单价:******元。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基准价*******.**,进入基准价计算的单位:**中港航空地面设备有 限公司、**吉鑫祥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腾达航勤设备(** )有限公司。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公共**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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