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市政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政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燕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省******华信景和城****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燕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凤鸣街道片区*政设施零星维修服务 **内零星*政工程设施维修(*政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开挖及恢复、雨污管、道路边沟清理及临时安排的涉及*政维护工作的零星用工) *.*工作质量、环境卫生等均按采购人要求规范管理。 *.*每次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临时安排为准。 *.*供应商需承诺在成交后,在***城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必须的有效维修设备工具。 *.*供应商应加强承包区域范围内*政设施设备的巡查,做到所有路段每天巡查*次以上,重点路段适当增加巡查频率,做好巡查台帐记录。对区域内*政管理范围的违规行为及时发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劝阻和处理;对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业主方。 *.*巡查中发现设施损坏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在第一次时间采取防护措施(设置护栏、做好警示标志等),并及时上报业主方,经审核后实施修复。 *.*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供应商应及时报告业主方。 *.*供应商在养护及维修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现场整洁、施工区域内封闭围挡;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场,恢复道路原状;业主方发现施工设备、剩余材料、余土弃渣以及其他各类工程辅助设施未及时清运的,可委托他人将上述物品觅地存放,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 供应商应建立健全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月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质量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模式进行施工,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华建、杨秀丽、帅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的要求收取,每包*.*万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鹏利街西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区鹏利路西段**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年*政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文件集.zip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燕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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