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松溪县应急内涝整治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正文内容

***应急内涝整治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项目名称:***应急内涝整治项目(一期) 建设规模:***应急内涝整治项目一期,建安费约****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花岩溪排涝段:①拦河坝改造*座,桥涵改造*座,箱涵改造长约***m,清淤疏浚长约****m,工程造价约****万元;②沿河两岸的*政综合管网改造,其中截污工程****m ,雨水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m,工程造价约***万元;③河道两岸*政绿化提升:汇入口至廊桥段的*政绿地及文化广场提升改造、 东升商业段沿河改造建设,农贸*场结**利设施改造建设等。工程造价约****万元。二、五通口排涝段:**DN****混凝土雨水管***米,雨水检查井*座,一字型雨水排出口一座,工程造价约***万元。最终一期的具体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施工图为准,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进度,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据此提出索赔。 *、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K值:**.**% *、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修正前 报价(元) 修正后 报价(元) 修正原因 修正依据 备注 / / / / / /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备注 / / / / / *、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一名中标候选人:**省融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省蓝深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大写:柒仟零伍拾壹万肆仟伍佰伍拾叁元叁角贰分,其中:①工程建设部分投标报价为********元,大写:陆仟玖佰陆拾玖万肆仟叁佰叁拾柒元整;②运营期内运营部分投标报价******.**元,大写:捌拾贰万零贰佰壹拾陆元叁角贰分。 (*)项目负责人:温加宾(*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闽 ****************)。 (*)工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工期为*个月(含设计阶段);运营期*年,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第三(*)年后该自然日前一天止;建设期**/缩短,项目运营期年限不变,项目**期相应**/缩短。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发包人要求的节点进度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本项目要求承包人争创**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③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④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运营要求应满足招标人及绩效考核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委托运营合同》。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万元) 项目类型与规模 竣工验收日期 林前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总承包(EPC) ****.** *政公用工程 工程总承包 ****年*月**日 ***海洋生物食品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排水管道工程 ****.**** *政公用工程 工程总承包 ****年*月*日 **北部生态廊道项目 ***** *政公用工程 工程总承包 一期:****年*月*日、二期:****年*月**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齐秀旺(主任)、陈成锋、蔡丽芳、卓维雷、黄宗明、廖连生、范祖国 *、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年第**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监督机构进行投诉或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街 ***号 电话:****-*******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园路**号招标大厦A座C***室,邮编:******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街 ***号 联系电话:****-******* 招标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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