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六安市叶集公路稽查站(孙岗)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AHRB******* 二、项目名称:***叶集公路稽查站(孙岗)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叶集区兴叶大道 成交金额:贰拾贰万陆仟柒佰捌拾捌元叁角叁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叶集公路稽查站(孙岗)改造项目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外墙、办事大厅等进行改造,增设宣传栏、行政执法徽标及相关标识标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项目交工后两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 董邦红、刘良付、王德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叶集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叶集区政务南区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路***号新地中心C座**楼****招标部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梦玲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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