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原墙镇刘楼行政村桑营中心村绿化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正文内容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原墙镇刘楼行政村桑营中心村绿化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AHCY-TH********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邀请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昌联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路与国泰路交叉口悦湖小镇E区*栋***室 成交金额:大写:贰拾陆万贰仟壹佰陆拾陆元伍角陆分 (小写:******.**元)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评审专家名单:廉悦玉、吕会平、王萍 采购人名称:***原墙镇人民政府 地址:***原墙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晨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国泰路西侧盛世华庭**号楼***铺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原国家计委计价【********号、【*******号及皖价服【******号文件收取。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原墙镇人民政府或**晨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原墙镇、国泰路西侧盛世华庭**号楼***铺。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 特此公告。 ***原墙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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