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睢县交通运输局国道343(S213-睢宁交界段)路灯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交通运输局国道***(S***-**交界段)路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预算金额:*******元 *、标包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采购内容:本项目设备的供货、调试、安装、验收,达到投入使用及售后服务的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交货期:**日历天 二、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年*月**日在《**省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年*月*日 评标地点:**公共**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评标小组名单:陈震(组长)、冯海英、胡海忠、郑群、曹世颂 (采购人代表) 四、评标结果: 中标人:**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经济开发区沛公路科创园一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U 最终报价:*******元 交货期:**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综合得分:**.**分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元,由中标人支付。 六、异议和投诉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交通运输局 地址:*******大道北**米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永信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禄街与中兴路交叉口嘉亿**大厦**楼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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