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萧县白土学校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 二、项目名称:**白土学校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贵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镇**黄桥社区***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白土学校综合楼建设 施工范围:项目安排在白土镇白土社区,建设综合楼***㎡,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施工工期:***日 项目经理:王渊博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剑(组长)、彭燕、梁敏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共*****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镇浙商大*场,联系人:赵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凤北新区*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楼,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教育体育局 地址:**龙霄公园北侧 联系方式:胡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镇浙商大*场 联系方式:赵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pdf 成交供应商资料.pdf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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