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青阳县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Y-C****** 二、项目名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众阳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高新区颖秀路****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医保结算清单系统清单生成、清单质控、清单审核、清单上传、统计分析等 服务要求: *.要求基于云原生技术,构建高可用服务。 *.各个业务模块应具有统一的前端框架、设计风格、高度一致的交互体验。 *.采用微服务架构,搭建业务中台、数据中台等中台服务。 *.要求开放融合,快速响应政策要求。 *.要求支持无感升级等 服务时间:具备实施条件之日起**个日历日内上线产品。 服务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确保验收通过。 五、评审专家名单: 锯华杰、疏义华、李志坚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投标总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标准,不足****按****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医医院 地 址:******蓉城镇陵阳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湖光路与雪霁路****跨境电商大厦B座**F 电子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或********分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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