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铜陵市义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义安区行政中心绿化租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正文内容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义安区行政中心绿化租摆服务项目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义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赵军、左桃云、查欧阳总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义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采购单位地址***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查先生***********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万泰汇富广场写字楼****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 一、项目编号:TLMDZBCG-****T***(招标文件编号:TLMDZBCG-****T***) 二、项目名称:义安区行政中心绿化租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鑫聚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义安区顺安镇东垅村三组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鑫聚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义安区行政中心绿化租摆服务项目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年,采用*+*+*模式。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军、左桃云、查欧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TLMDZBCG-****T*** 二、项目名称:义安区行政中心绿化租摆服务项目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鑫聚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义安区顺安镇东垅村三组 中标(成交)金额:******.**元 五、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业绩金额 甲方 乙方 业绩签订时间 * **安皓瑞科技有限公司绿植租赁 ****.**元 **安皓瑞科技有限公司 **鑫聚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 *****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绿植租赁 *****.**元 *****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鑫聚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 ***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绿植租赁 ***.**元/月 ***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鑫聚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 ***人民检察院绿植租赁 ****.**元 ***人民检察院 **鑫聚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 *行政中心绿化管护租摆 ******.** ***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鑫聚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 综合楼绿植租赁 *.*元/天/盆 **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鑫聚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六、主要标的一览表 服务类 服务名称:义安区行政中心绿化租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年,采用*+*+*模式。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七、评审专家名单:赵军、左桃云、查欧阳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十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义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号 联 系 人:查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万泰汇富广场写字楼****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义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号         联系方式:查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万泰汇富广场写字楼****号             联系方式: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   中小企业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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