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租车、包车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租车、包车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Y-C****** 二、项目名称:**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租车、包车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颍**路***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租车、包车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满足甲方体检接送、支部活动、大型扶贫义诊、大型会议、紧急情况下专家接送等活动,各类活动地点主要在***域内(***、***、***)和***所辖各**域内(***、***、***、***、***),***域外活动地点主要位于***域内。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租车、包车服务。 服务时间:*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如中标人履约良好,在甲方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一年;考核不合格则不予续签,续签不超过*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庆伟、代刘静、张敏侠、郑国锋、王志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采购文件约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通过中标人公司账户转账至代理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省******阜合现代产业园区**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湖光路与雪霁路****跨境电商大厦B座**F 联系方式:****-********或********或********转分机号**** 电子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工 电  话:****-********或********或********转分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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