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2024-2025年滁州移动车辆维保项目_候选人公示

正文内容

****************分公司****-****年**移动车辆维保项目于****年*月**日唱价,并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中选/成交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中选/成交候选人名称 **和盛公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顺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应答报价(含税,元) *****.** *****.** 其他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满足 满足 拟中标份额 ***% - 本项目应答人被否决的情况如下:经评审,有*名应答供应商初评不合格,否决其应答,其中:***奥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由于未提供合同案例,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年*月*日至今,至少有*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国内同类项目案例(同类项目是指:党政军、企事业等单位车辆维修服务案例)”的要求。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联系方式:*********** 采购人员姓名:李经理 *、异议受理渠道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标结果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投标人未公开的投标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连续*日(X≥*日),公示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 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事项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分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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