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杆桥涵入河排口整治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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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杆桥涵入河排口整治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旭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栏杆桥涵入河排口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 栏杆桥涵入河排口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 / 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① **省***金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 ******.**元 供应商名称② ***天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 ******.**元 供应商名称③ **丰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 ******.**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次结果公示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旭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旭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铭居物业二楼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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