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节水型煤矿评价标准》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AHKJT-******* 二、项目名称:《节水型煤矿评价标准》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供应商地址:**省***高新区红枫路**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节水型煤矿评价标准》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节水型煤矿评价标准》编制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节水型煤矿评价标准》编制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按*场监督管理部门立项批复时间完成标准编制、标准文本通过专家审查并正式上报*场监督管理局;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水务局 地址:******黎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鹰山路春晖巷(深蓝华庭东北门对面家属院*栋***室)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务局 地 址:******黎苑路**号 联系方式:尹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鹰山路春晖巷(深蓝华庭东北门对面家属院*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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